ICS27.010 F0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0054—2015 代替GB20054—2006 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 及能效等级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s for metal-halide lamps 2015-12-10发布 2017-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20054-2015 前 言 本标准的4.3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20054一2006《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本标准与GB20054一2006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适用范围增加了钪钠系列双端金属卤化物灯和陶瓷金属卤化物灯; —扩展了航钠系列单端金属卤化物灯的功率范围; —一规定了表中未列出标称功率的灯的各等级初始光效取值方法; ——提高了能效1级、2级和3级的指标.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 限公司、飞利浦电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国家电 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国家半导体照明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江苏亚示照明集团、鹤 山市广明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秀英、张俊斌、裘继红、虞玥姣、魏彬、张顺康、林继钢、杨静华、殷金兴、 程泰松、赵跃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20054—2006. I GB20054-2015 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 及能效等级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卤化物灯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透明玻壳的钪钠系列金属卤化物灯(单端50W~1500W 双端70W~250W) 陶 瓷金属卤化物灯(20W~400W). 本标准不适用于涂粉泡壳或防爆型金属卤化物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00.65电工术语照明 GB/T13434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特性测量方法 GB/T18661金属卤化物灯(钪钠系列) GB19652放电灯(荧光灯除外)安全要求 GB/T24458陶瓷金属卤化物灯性能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2900.6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金属卤化物灯初始光效initial luminous efficacy for metal-halide lamps 在标准规定的测试条件下,金属卤化物灯初始光通量与实测功率的比值,单位为流明每瓦(m/W). 3.2 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minimium allowable vaules of energy efficiency for metal-halide lamps 在标准规定的测试条件下,金属卤化物灯初始光效应达到的最低允许值. 3.3 金属卤化物灯节能评价值evaluating values of energy conservation for metal-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