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43.020 T08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2757.1-2017 代替GB22757—2008 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1部分:汽油和柴油汽车 Energy consumption label for light-duty vehicles- Part 1:For gasoline and diesel vehicles 2017-05-12发布 2018-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22757.1-2017 目 次 前言 Ⅲ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标识的内容 1 5能源消耗量数据2 6标识要求 2 附录A(规范性附录)标识各功能区图案要求 6 GB22757.1-2017 前言 本部分第4章、第5章、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22757《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汽油和柴油汽车; ——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 —第3部分:除汽油和柴油车外的其他单一燃料类型汽车. 本部分为GB22757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22757一2008《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与GB22757一2008相比主要变化 如下: 一增加了与限值对比情况的说明[见6.1.1.2.2b)]; —增加了连续比较信息[见6.1.1.2.2c)]; ——变更了标识外观样式(见附录A 2008年版附录A).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 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 司、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 司、上汽集团商用车技术中心、观致汽车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兆、保翔、郑天雷、金约夫、陈文波、刘斐、巫绍宁、戴春蓓、何华珍、胡江辉、 孙国斌、苑春霞、陶侃、李颖、李昌、李诚嘉、王成、张明、程营、饶洪宇、许翔.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22757-2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