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220.10 C84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7956.6—2015 消防车第6部分: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Fire fighting vehicles-Part 6:Compressed air foam system fire fighting vehicle 2015-10-09发布 2016-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7956.6-2015 目 次 前言 Ⅲ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 4技术要求 2 4.1基本要求 4.2整车要求 2 4.3底盘改制要求 3 4.4专用装置要求 丰 3 4.5仪器、仪表 .8 4.6车身、器材箱以及器材的摆放、固定和配备 8 4.7警报灯具 9 4.8随车文件、工具及易损件 5试验方法 10 5.1基本要求试验 10 5.2整车要求试验 ...10 5.3底盘改制要求试验 .10 5.4专用装置要求试验 ..10 5.5仪器、仪表的试验 17 5.6车身、器材箱以及器材的摆放、固定和配备试验 .17 5.7警报灯具试验 17 5.8随车文件、工具及易损件检查 17 6检验规则 18 6.1检验分类 18 6.2判定规则 .18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20 7.1标志 20 7.2包装 20 7.3运输 20 7.4贮存 20 I GB7956.6-2015 前言 GB7956的本部分的第4章、第6章和7.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7956《消防车》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第2部分:水罐消防车; —第3部分:泡沫消防车; —第4部分:干粉消防车; —第5部分:气体消防车; ——第6部分: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本部分为GB7956的第6部分. 本部分依据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车泵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蒋旭东、薛林、王丽晶、朱、万明、胡勇、崔小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