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CTSO-2C703 日 期:2019年10月14日 CAAC 局长授权 批准: 徐群 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 本技术标准规定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 标准规定》(CCAR37)颁发.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是对用于民用航空器上的 某些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接受适航审查时,必须遵守的准则. 煤直接液化喷气燃料(试行) 1.目的 本技术标准规定(CTSO)适用于为煤直接液化喷气燃料申请技 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的制造人.本CTSO规定了煤直 接液化喷气燃料为获得批准和使用适用的CTSO标记进行标识所必 须满足的最低性能标准. 2.适用范围 本CTSO适用于自其生效之日起提交的申请.按本CTSO批准的 煤直接液化喷气燃料,其设计大改应按CCAR-21要求重新申请 CTSOA. 3.要求 a.工艺要求 本CTSO标记的煤直接液化喷气燃料(以下简称煤基喷气燃料) 应按照煤直接液化工艺要求,依次通过加氢液化反应、加氢稳定和加 -1- CAAC CTSO-2C703 氢改质等三步关键加氢工艺生产得到. b.性能要求 煤基喷气燃料应按本CTSO要求完成产品规格、特性性能、发动 机试车以及试飞验证等试验. (1)产品规格检验 应满足GB6537、ASTM D1655或DEF-STAN91-091等通行的 民用喷气燃料产品标准的要求. (2)特性性能试验 包括化学性能(烷烃含量、芳烃含量、氢含量)、痕量物质(羰 基化合物、醇、酯、酚、氮、金属)、燃料储存稳定性测试、与飞机 发动机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料相容性测试以及燃料特性性能曲线等 项目,应符合ASTM D4054-19表2的要求; (3)发动机试车 应至少在一型发动机上使用煤基喷气燃料开展发动机的功能和 性能试车,对比分析煤基喷气燃料与传统喷气燃料试车时的发动机转 速、燃料流量、油耗、启动时间、加速时间、最大功率、发动机排气 温度等参数的差异,试车结束后,应对发动机燃烧室、燃油喷嘴、高 压涡轮和低压涡轮叶片等热端部件进行孔探或拆解,检查试验前后部 件是否新增烧蚀、裂纹、涂层脱落以及积碳等现象,具体试车要求应 按照局方批准的试验大纲开展. (4)试飞验证 应至少在一型航空器上使用煤基喷气燃料和传统喷气燃料开展 -2- CAAC CTSO-2C703 试飞验证,对比分析飞机和发动机在地面慢车、起飞、不同高度巡航、 近进和着陆阶段的最高排气温度(EGT)、最大推力(EPR)、最大 振动指数(VIB)、低压转子转速(N1)、高压转子转速(N2)、 燃滑油温度以及燃滑油消耗量等参数差异.试飞结束后,应参照发动 机试车要求对各热端部件进行孔探或拆解检查.具体试飞验证要求应 按照局方批准的试验大纲开展. c.其他要求 煤基喷气燃料除满足工艺要求和性能要求外,还应完成局方要求 的其他试验项目. d.检验机构 的试验均应在局方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 4.标记 a.煤基喷气燃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及其他相关文件至少应标注 以下内容,但不限于: (1)局方批准的煤基喷气燃料的牌号或CTSOA号; (2)生产单位的名称、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批次号; (3)适航审查人员或委任航油航化代表(DFCR)的签字; b.煤基喷气燃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可参考附录1所示. 5.资料要求 申请人必须向负责该项目审查的人员提交相关技术资料以支持 设计和生产批准.除了CCAR-21中有关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 (CTSOA)的资料要求外,申请人还应提交下述资料: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