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49.100 V55 备案号: 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T3012.13—2008 废除MH3145.83—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维修设施 第13部分:热处理作业场所 Maintenance for civil aircraft-Ground maintenance facilities- Part 13:Heat treatment shop 2008-10-20发布 2009-02-01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 MH/T3012.13-2008 前言 MH/T3012《民用航空器维修地面维修设施》分为以下16个部分: —第1部分:维修机库; —第2部分:喷漆机库; —第3部分:发动机修理作业场所; —第4部分:机械附件修理作业场所; —第5部分:电子附件修理作业场所; —第6部分:电器附件修理作业场所; —第7部分:电瓶充电修理作业场所; 第8部分:高压气瓶修理作业场所; 一—第9部分:氧气附件修理作业场所; —第10部分:紧急救生设备修理作业场所; 一第11部分:机械加工作业场所; —第12部分:电镀作业场所; 一第13部分:热处理作业场所; 一一第14部分:喷砂、喷丸作业场所; —第15部分:计量检测实验室; 一第16部分:灭火瓶维修作业场所. 本部分为MH/T3012的第13部分. 本部分代替并废除MH3145.83一2001《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第3单元:地面维修设施第83 部分:热处理车问》. 本部分与MH3145.83一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原4.8更改为“厂房内各类附属的隔间应符合GBZ1的规定”; 一一原5.8修改为“作业场所应配置能满足最大产品起重要求的设备,并采用淬火专用起吊设备”; —一原5.9更改为“应配备通风设备,污水排放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标准”; 一原9.2更改为“用油冷却淬火时,应保证工件快速下降进入油液,并配备适用的消防设备”; 一原9.3修改为“在使用吊车进行淬火操作时,如果工件在油面以上吊车意外停电,应紧急启动 吊车松闸机构,使工件继续下降进入油液”. MH/T3012是民用航空器维修的系列标准之一.下面列出这些系列标准的名称: —MH/T3010《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规范》; —MH/T3011《民用航空器维修地面安全8; —MH/T3012《民用航空器维修地面维修设施》; —MH/T3013《民用航空器维修职业安全健康》; —MH/T3014《民用航空器维修航空器材》. 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奎俊、徐超群、李庆余、孟兵、张咏梅. 本部分所代替并废除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MH3145.83一2001. 73 MH/T3012.13-2008 民用航空器维修地面维修设施 第13部分:热处理作业场所 1范围 MH/T3012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热处理作业场所设施、设备的安全技 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热处理作业场所的建设和维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MH/T3012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15735金属热处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