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49.100 V55 备案号: 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T3012.8-2008 废除MH3145.78—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维修设施 第8部分:高压气瓶修理作业场所 Maintenance for civil aircraft-Ground maintenance facilities- Part 8:High pressure cylinder shop 2008-10-20发布 2009-02-01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 MH/T3012.8—2008 前 言 MH/T3012《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规范》分为以下16个部分: —第1部分:维修机库; 一第2部分:喷漆机库; —第3部分:发动机修理作业场所; —第4部分:机械附件修理作业场所; 一一第5部分:电子附件修理作业场所; —第6部分:电器附件修理作业场所; —第7部分:电瓶充电修理作业场所; 一一第8部分:高压气瓶修理作业场所; 一第9部分:氧气附件修理作业场所; 一—第10部分:紧急救生设备修理作业场所; 一第11部分:机械加工作业场所; —第12部分:电镀作业场所; —第13部分:热处理作业场所; 一第14部分:喷砂、喷丸作业场所; —第15部分:计量检测实验室; 一第16部分:灭火瓶维修作业场所. 本部分为MH/T3012的第8部分. 本部分代替并废除MH3145.78一2001《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第3单元:地面维修设施第78 部分:高压气瓶车间》. 本部分与MH3145.78一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原4.1.3:修改为“高压气瓶车间的门应向外开”; 一原4.1.5:修改为“有较好的通风和采光”; 一原4.1.7:修改为“厂房温度应符合附件维修手册的要求”; —原4.2.6:修改“在人员和气瓶之间已有防护板”; 一原4.3.2:修改为“应使用相关的标准气瓶标定水压试验台”; —一原5.4:修改为“在高压气瓶充灌作业时,应掌握好充淮速率”; 一原5.5:修改为“充灌二氧化碳气体应采用二氧化碳增压泵”; 一一原5.7:修改为“气瓶充灌完成后应插好安全销”; —增加了5.8; —增加了6.3和6.4. MH/T3012是民用航空器维修的系列标准之一.下面列出这些系列标准的名称: 一MH/T3010《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规范》; —MH/T3011《民用航空器维修地面安全》; 一MH/T3012《民用航空器维修地面维修设施》; MH/T3013《民用航空器维修职业安全健康》; 一一MH/T3014《民用航空器维修航空器材》. 45 MH/T3012.8-2008 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荣机、徐超群、宋春生、李建华、张咏梅. 本部分所代替并废除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MH3145.78一2001. 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