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49.100 V55 备案号: 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T3013.3—2008 废除MH3145.95—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 职业安全健康 第3部分: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则 Maintenance for civil aircraft-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Part 3:Safety management rules for pressure container on the ground 2008-10-20发布 2009-02-01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局 发布 MH/T3013.32008 前言 MH/T3013《民用航空器维修职业安全健康》分为以下九个部分: 一第1部分:地面设备安全管理规则; —第2部分:用电安全管理规则; 一第3部分: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则; —第4部分:地面气瓶安全管理规则; —第5部分: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规则; 一第6部分:焊接与切割安全管理规则; 一第?部分:职业卫生管理规则; 一一第8部分: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管理规则; ——第9部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则. 本部分为MH/T3013的第3部分. 本部分代替并废除MH3145.95一2001《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第4单元:劳动安全卫生第95 部分:地面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则》. 本部分与MH3145.95一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术语和定义”中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改了对压力容器的定义; 一一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调整、修改,并增加了部分条款 内容; 一增加了对压力表停用更换的要求; 一为了保证报废压力容器不再投入使用,增加了对报废压力容器应及时到监察部门办理注销使 用证,并对其进行破坏性处理的要求. MH/T3013是民用航空器维修的系列标准之一.下面列出这些系列标准预计的名称: 一MH/T3010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规范》; —MH/T3011民用航空器维修地面安全》; —MH/T3012《民用航空器维修地面维修设施》; ——MH/T3013《民用航空器维修职业安全健康》; —MH/T3014《民用航空器维修航空器材》. 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俞光鹏、苏有生、徐超群、马春光、卿红宇. 本部分所代替并废除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MH3145.95一2001. 15 MH/T3013.3-2008 民用航空器维修职业安全健康 第3部分: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则 1范围 MH/T3013的本部分规定了航空器维修地面压力容器(不含机载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航空器维修地面压力容器的管理.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MH/T3013的本部分. 2.1 压力容器pressurized container 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 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 3安全管理规则 3.1购买和安装 3.1.1购买的压力容器应是具有制造许可证厂家生产的产品,并具有下列技术资料: —一产品合格证; —产品质量证明书; —产品竣工总图; 一政府管部门检验单位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一一进口压力容器应有省级以上(含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核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