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行业标准 QJ1993A-2001 FL0180 代替QJ1993一1990 钛及钛合金的热处理 Heat treatment of titanium and titanium alloys 2001一11一15发布 2002一02一01实施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发布 QJ1993A-2001 前言 本规范代替QJ1993一1990《钛及钛合金的热处理》. 本规范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范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提出. 本规范由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七一○三厂.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姬盈仓、刘利平. 本规范于2001年11月第一次修订. I QJ1993A-2001 钛及钛合金的热处理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钛及钛合金热处理的种类、设备及工装、工艺参数、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等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航天产品常用钛及钛合金TA1~TA3、TA5~TA7、TA7ELI、TB2、TB3、TB5、TC1~ TC4、TC6、TC9~TC11制造的零、部(组)件的热处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228一1987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B/T4698.15一1996海绵钛、钛及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真空加热气相色谱法测定氢量 GB/T5832.2一1986气体中微量水分的测定露点法 GB/T6397一1986金属拉伸试验试样 GB15735一1995金属热处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 GJB509A一1995热处理工艺质量控制要求 QJ1428一1988热处理炉温控制与测量 QJ1573一1988钛合金化学酸洗生产说明书 QJ1799一1989钛合金化学铣切生产说明书 3要求 3.1设备与工装 3.1.1钛及钛合金热处理采用的设备应保证氧、氢、碳、氮对零件的污染程度最低,并保证零件 热处理后满足有关规定 3.1.2钛及钛合金热处理宜优先采用真空炉,真空炉内的绝对压强不大于7×10-2Pa 或惰性气氛(氩 气、氦气)炉,其气氛露点低于一20℃,也可采用保温及密封性良好的空气电阻炉. 3.1.3加热设备有效区的炉温均匀性及测控仪表的精度应达到QJ1428一1988中的II类或IⅡ类以上加热 炉的规定. 3.1.4定期对真空热处理炉进行清理. 3.1.5配置尺寸适宜的水槽和油槽,其要求应符合GJB509A一1995中5.2.2的规定. 3.1.6配置适用的由耐蚀钢、耐热钢或钛合金材料制造的吊具、夹具等工艺装备. 3.2热处理种类 钛及钛合金热处理种类见表1.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