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SN/T0732-1997 984337 出口电动葫芦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electric hoists for export 1997-12-22发布 1998-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发布 SN/T0732-1997 前言 本标准的编写是按照GB/T1.1一1993的规定进行的.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收集国内外产品技术标准,调查出口产品质量状况和市场需求,并在出口检验 中试行. 本标准的技术要求与国家的行业标准相一致,并具体规定了出口电动葫芦检验的抽样、检验和检验 结果的判定要求,为出口产品商检提供了检验依据.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红斌、张晓宁.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出口电动葫芦商检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SN/T0732-1997 出口电动葫芦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electric hoists for export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电动葫芦的抽样、检验和检验结果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用途出口的钢丝绳电动葫芦、环链电动葫芦的检验.特殊用途的环链电动葫芦, 亦可参照使用.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828一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13384一9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5317.2一91环链电动葫芦技术条件 JB/ZQ8004一89钢丝绳电动葫芦产品质量分等 ZBJ80013.2一89钢丝绳电动葫芦技术条件 ZBJ80013.4一89'钢丝绳电动葫芦试验方法 ZBJ80013.6一89钢丝绳电动葫芦电气控制设备验收技术条件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检验批为实施抽样检验而汇集的同一规格、型号,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单位产品,称为检验 批,简称批. 4抽样 4.1抽样方案 4.1.1交收检验采用GB2828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选用特殊检查水平S-4;不合格分为 A类、B类、C类;A类不合格不允许存在,B类不合格AQL值为4.0,C类不合格AQL值为10. 4.1.2型式检验的抽样按JB5317.2和ZBJ80013.2规定的要求进行. 4.2抽样方法 样本在检验批中随机抽取. 4.3检查严格度 执行GB2828的转移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7-12-22发布 1998-05-01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