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0810.1-1999 出口显示器安全要求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safety requirements of monitor for export 1999-12-01发布 2000-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局发布 SN/T0810.1-199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 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及SN/T0002一1993《出口机电商品检验规程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编写, 参照GB4943一1995《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务设备)的安全》,并结合商检行业特点制定.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钟力勤、罗胜强、翁伟雄、陈华、郑香佛、潘增荣.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出口显示器安全要求检验规程 SN/T0810.1-1999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safety requirements of monitor for export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数字电子计算机用阴极射线管显示器(以下简称显示器)安全要求检验的抽样、 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及检验结果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出口显示器的安全要求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828一19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4943一1995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务设备)的安全(idt IEC950:1991) GB/T9313一1995数字电子计算机用阴极射线管显示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SN/T0810.2一1999出口显示器技术性能检验规程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检验批inspection lot 为实施抽样检验而汇集的同一规格、型号,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单位产品,称为检验批,简称 批. 4抽样 4.1抽样条件 报验单位必须提交有效合格的例行试验报告和检验批的检验合格报告. 4.2抽样方案 4.2.1例行试验按GB/T9313一1995中6.5.3的规定进行. 4.2.2交收检验按GB/T2828的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查水平!. 4.2.3严格度按GB/T2828的转移规则. 4.2.4列入本标准的检验项目均为安全要求,不规定合格质量水平,不允许不合格品存在. 4.3抽样方法 4.3.1例行试验样品应在交收检验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 4.3.2交收检验按SN/T0810.2出口显示器技术性能检验规程统一抽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9-12-01批准 2000-05-01实施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