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0836-1999 出口石油焦装船水分取样与测定方法 Method for sampling and determination of moisture in petroleum coke for export at loading 1999-12-30发布 2000-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局发布
SN/T0836-1999 前 言 本标准是按照GB/T1.1一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 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编写的。
本标准是对原专业标准ZBE44001一1985《出口石油焦装船水分 取样与测定方法》的修订,在技术内容上与ZBE44001-1985一致。
ZBE44001--1985由原中华人民 共和国山东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贾进喜、王洪来起草。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代替ZBE44001一1985。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人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进喜、王洪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 0836-1999 出口石油焦装船水分取样与测定方法 代替ZBE44001-1985 Method for sampling and determination of moisture in petroleum cokefor export at loading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石油焦装船水分取样与测定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石油焦装船计重总水分的取样、制样和测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
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997-1989焦炭试样的采取和制备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批与批量:批系指买卖双方根据合同一次装运的石油焦货物。
批量系指一批石油焦的数量。
3.2份样:从一批石油焦中以取样工具在各取样间隔分别扦取的物品。
3.3副样:由数个份样组成的混合样品。
3.4大样:从一批石油焦中扦取的全部份样组成的混合样品。
3.5测定样品:副样或大样,经过制样后直接用于水分测定的样品。
3.6最大粒度:该批石油焦筛上物为5%时的筛孔尺寸(mm)称为该批货物的最大粒度,可用筛分法或 目测估算法确定。
4仪器与设备 4.1取样铲 取样铲的规格见表1和图1。
表1取样铲的规格 容量 a 6 c d 取样铲号 kg mm mm mm mm 1 1 230 300 130 75 2 2 250 330 230 75 3 5 300 380 300 8 4 10 300 400 300 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9-12-30批准 2000-05-01实施 1
SN/T 0836-1999 图1取样铲 4.2缩分铲:60mm×60mm×35mm。
4.3烘箱:可控制温度在(105土3)C的鼓风烘箱。
4.4天平:称量范围1000g,感量至少为0.5g。
4.5塘瓷盘:其大小以使样品厚度小于10mm为宜。
5取样 取样采用系统取样法,根据取样地点的不同,分为堆存取样和仓口取样。
应尽量缩短取样及制样时 间,避免水分蒸发损失。
5.1堆存取样 5.1.1份样数、份样量、取样间隔的确定。
5.1.1.1所需扦取的最少份样数,如表2所示。
表2 批量,t 500和以下 500以上~1000 1 000以上~2000 2000以上~3000 最少份样数 5 7 10 12 批量,t 3 000以上~5 000 5 000以上~7500 7500以上~10000 最少份样数 15 19 22 5.1.1.2所需扦取的最小份样数量,由该批石油焦的最大粒度确定。
如表3所示。
表3 粒度,mm 5和以下 5以上~10 10以上~15 15以上~20 20以上~30 30以上~40 最少份样量,g 100 150 200 300 500 1 200 粒度,mm 40以上~50 50以上~75 75以上~100 100以上~125 125以上~150 150以上 最少份样量,g 3 000 5 000 9000 11 000 15 000 18 000 5.1.1.3取样间隔 取样间隔按式(1)计算: w N 式中:I--取样间隔,t; W-批量,t; N份样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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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0836-1999 5.1.2份样扦取地点 一般在装船时,一批货移运过程中,在新露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