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0387-89 饲料用蚕豆 Horsebean for feedstuffs 调整为 NY/138-1989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用蚕豆的质量指标及分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饲料用蚕豆籽实. 2引用标准 GB5490~5539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 GB6432~6439饲料粗蛋白、粗脂肪、粗纤维等项测定方法 3感官性状 色泽一致,淡褐色到褐色或淡绿色到绿色,无发酵、霉变及异味异嗅: 4水分 江苏、浙江、上海地区不超过14.5%.其他地区水分含量不得超过13.5%. 5夹杂物 不得掺入饲料用蚕豆以外的物质,若加入抗氧化剂、防霉剂等添加剂时,应做相应的说明. 6质量指标及分级标准 6.1以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为质量控制指标,按含量分为三级,见表1. 表1 等级 质量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粗蛋白质,% ≥25.0 ≥23.0 ≥21.0 粗纤维,% <9.0 <10.0 <11.0 粗灰分,% <3.5 <3.5 <4.5 6.2各项质量指标含量均以86.5%干物质为基础计算. 6.3三项质量指标必须全部符合相应等级的规定. 6.4二级饲料用蚕豆质量为中等质量标准,低于三级者为等外品. 7检验 7.1样品的扦取按GB5490~5539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1988-10-11批准 1989-09-01实施 47 GB10387-89 7.2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的检验,按照GB6432~6439的有关规定执行. 8卫生标准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饲料卫生标准的规定. 9包装、运输和储存 饲料用蚕豆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级储存的要求,严防污 染.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商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畜牧兽医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梅卿、张纯、刘永钢、张子仪. 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