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0987.8-2013 代替SN/T0987.8-2001 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检验规程 第8部分:金属中型散装容器 Rules for performance inspection of IBCs for export dangerous goods- Part 8:Metal IBCs 2013-11-06发布 2014-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刮涂层章真伪 SN/T0987.8-2013 前 言 SN/T0987《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检验规程》共分为8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使用鉴定; 一第3部分:复合中型散装容器; —第4部分:刚性塑料中型散装容器; ——第5部分:木质中型散装容器; —第6部分:柔性中型散装容器; —第7部分:纤维板中型散装容器; —第8部分:金属中型散装容器. 本部分为SN/T0987的第8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替代SN/T0987.8一2001《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规程一一金属中 型散货箱》 本部分与SN/T0987.8一200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新了引用文件,并将相关的国际危规作为引用文件,增加在引用标准后; 一对检验批的定义进行了修改; ——将金属中型散装容器的分类从原定义部分剔除,增加第4章分类; —增加了检测方法的试验顺序和振动试验的要求和试验内容及合格判定.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宁涛、罗璇、张勇、钟邦奇、李秀萍、高建.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N/T0987.8-2001. I SN/T0987.8-2013 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检验规程 第8部分:金属中型散装容器 1范围 SN/T0987的本部分规定了出口危险货物金属中型散装容器的定义、分类、要求、抽样、检验及不 合格的处置. 本部分适用于出口危险货物金属中型散装容器的性能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N/T0370.1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第1部分:总则 SN/T0987.1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检验规程第1部分:总则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联合国,第17修订版) 3术语和定义 SN/T0370.1和SN/T0987.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检验批inspection lot 以相同原材料、相同工艺、相同结构生产并汇集在一起的一定数量的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 3.2 金属中型散装容器metal IBCs 由一个金属箱体以及适当的辅助设备和结构装置组成的中型散装容器. 4分类 依照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金属中型散装容器有三种类型: a)用于装运靠重力装货或卸货的固体(11A、11B、11N); b)用于装运在大于10kPa的表压下进行装货或卸货的固体(21A、21B、21N). c)用于装运液体(31A、31B、31N).拟用于运输液体并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中型散装容器,不能 用于运送在50℃时蒸气压大于110kPa或在55℃时蒸气压大于130kPa的液体. 5要求 5.1拟装液体的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