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603.1-2012 代替SN/T1603.1一2005 进出口音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audio video and similar electronic apparatus for import and export-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2012-12-12发布 2013-07-01实施 303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布 408315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SN/T1603.1-2012 前 言 SN/T1603《进出口音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检验规程》共分为7部分: —一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等离子电视机和投影电视机; —第3部分:视频游戏机和音视频教学设备; —第4部分:视盘机; 一一第5部分:液晶电视; 一第6部分:机顶盒的能效; ——第7部分:激光唱机. 本部分为SN/T1603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SN/T1603.1一2005《进出口音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检验规程第1部分:通用要求》. 本部分与SN/T1603.1一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的结构、格式、章节的编排,进行了若干修改; 一相应地对标准的前言作了修改; 一增加了检验监管模式及其检验方式的内容,并明确规定了不同的检验方式下检验项目的要求 及其对应的检验方法; 一一增加了电磁兼容性、环境保护检测要求; —一检验要求和内容依照GB8898现行版本进行了调整.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华、刘泽华、吴浩、孙文、董全治、鹿文军、陈钊鹏、陈力军、徐蓓蓓.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N/T1603.1-2005. 1 SN/T1603.1-2012 引言 《进出口音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检验规程第1部分:通用要求》是进出口音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检验的工作依据,对进出口音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检验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 订,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适应形式的变化,国家检验检疫主管部门组织建立 了检验检疫标准体系. 本部分属检验检疫标准体系的第三层一门类通用标准,规定了进出口音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检 验的通用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