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828.10—2006 272423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10部分:毒性气体 Test method of classification for import and export dangerous goods- Part 10:Toxic gases 2006-11-10发布 2007-05-1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数码防伪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SN/T1828.10-2006 前 言 SN/T1828《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共分为16个部分: 一一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民用爆炸品; ——第3部分:氧化物; 一第4部分:腐蚀性物质; —第5部分:气体混合物; —第6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物质; —第7部分:压缩气体; ——第8部分:有机过氧化物; —第9部分:毒性物质; —第10部分:毒性气体; 第11部分:易燃固体; 一第12部分:易燃气体; —第13部分:易燃液体; —第14部分:锂电池组; —第15部分:自热固体; ——第16部分:硝酸盐类物质. 本部分为SN/T1828的第10部分. 本部分修改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13修订版),其有关技术内容 与上述规章完全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做了编辑性修改.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人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江南大学参加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利兵、张园、吕刚、曹丽静、李秀平、张江萍. 本部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I SN/T1828.10-2006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10部分:毒性气体 1范围 SN/T1828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毒性气体危险货物的分类试验的试验和类别判定. 本部分适用于进出口毒性气体危险货物危险特性的试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SN/T182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15193.3急性毒性试验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13修订版) 3术语和定义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13修订版)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 于SN/T1828的本部分. 3.1 受试物test substances 本部分范围内的各种测试样品. 3.2 半数致死浓度LCso50%lethal concentration 实验动物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持续吸人受试物,引起半数动物死亡的浓度. 3.3 急性吸入毒性试验acute inhalation toxicity test 实验动物短期内(通常为1)一次连续吸入较高浓度的化学物气体、蒸气、气溶胶或颗粒状物后短 期内所发生的不良效应. 3.4 毒性气体toxic gases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气体: 一一已知对人类具有毒性或腐蚀性,对健康造成危害; —LCo值≤5000mL/m3的气体. 4试验 4.1试验设备 4.1.1动式吸入染毒设备 由机械通风系统、受试物发生器和染毒柜三部分组成.动式吸入染毒试验场所应有机械通风系统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