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828.13-2013 代替SN/T1828.132006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13部分:易燃液体 Test method of classification for import and export dangerous goods- Part 13:Flammable liquid 2013-11-06发布 2014-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刮涂果查真伪 SN/T1828.13-2013 前言 SN/T1828《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共分为17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民用爆炸品; —第3部分:氧化物; 一一第4部分:腐蚀性物质; —第5部分:气体混合物; —第6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 —第7部分:压缩气体; ——第8部分:有机过氧化物; —第9部分:毒性物质; —第10部分:毒性气体; —第11部分:易燃固体; —第12部分:易燃气体; —第13部分:易燃液体; —第14部分:锂电池组; —第15部分:自热固体; —第16部分:硝酸盐类物质; —第17部分:海洋污染物. 本部分为SN/T1828的第13部分.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SN/T1828.13一2006《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第13部分:易燃液体》.本部 分与SN/T1828.13一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对易燃液体定义进行了修改(见3.1 2006年版的3.1); 对危险性类别的判定进行了修改(见5.1 2006年版的5.1); —对闭杯闪点及黏度试验结果进行了修改(见5.2.2表2 2006年版的5.2.2表2); 一一增加了具有下列性质的黏性物质,应列入Ⅲ类包装(见5.2.4); —一增加了如闪点在23℃~60℃之间,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列为非易燃液体(见5.2.5). 本部分修改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17修订版),其有关技术内容 与上述规章完全一致.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绍从、李学洋、高建、吕刚、王娜、张凌.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N/T1828.13-2006. I SN/T1828.13-2013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13部分:易燃液体 警告——由于自身危险性,测试实验室应对法规要求的健康和安全要求引起特别的重视. 1范围 SN/T1828的本部分规定了 进出目易燃液体危险货物的试验和类别判定. 本部分适用于进出口易燃液体危险货物危险特性的试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16化学试剂沸点厕定通用方法 ASTM D93-11宾斯基-马丁闭式仪测定闪点标准 ASTM D6450-5(2010)连续团杯闪点测定标准方法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于册(联合国,第5修订版) 3术语和定义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5修订版)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 本文件. 3.1 易燃液体flammable liqud 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人 其他类别的液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