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828.16-2006 20072104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16部分:硝酸盐类物质 Test method of classification for import and export dangerous goods- Part 16:Nitrate substances 2006-11-10发布 2007-05-1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数码防伪 SN/T1828.16-2006 前 言 SN/T1828《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共分为16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一第2部分:民用爆炸品; ——第3部分:氧化物; —第4部分:腐蚀性物质; —第5部分:气体混合物; 一一第6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物质; —第7部分:压缩气体; 一第8部分:有机过氧化物; —第9部分:毒性物质; 一第10部分:毒性气体; —第11部分:易燃固体; —第12部分:易燃气体; —第13部分:易燃液体; —第14部分:锂电池组; —第15部分:自热固体; ——第16部分:硝酸盐类物质. 本部分为SN/T1828的第16部分. 本部分修改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13修订版),其有关技术内容 与上述规章完全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做了编辑性修改. 本部分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人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江南大学参加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利兵、吕刚、李宁涛、胡新功、郭顺、孙建红. 本部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I SN/T1828.16-2006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16部分:硝酸盐类物质 1范围 SN/T1828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固态无机硝酸盐类危险货物的试验要求、试验和类别判定. 本部分适用于进出口固态无机硝酸盐类(硝酸铵除外)危险货物的试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SN/T182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4修订版) 3术语和定义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4修订版)中确立的下列术语和定义适 用于SN/T1828的本部分. 3.1 氧化性固体oxidizing solid 在与某一种可燃物质完全混合时可以增加该可燃物质的燃烧速度或燃烧强度的固体物质. 4试验要求 4.1应检查将用于运输形式的物质是否含有直径小于500μm的颗粒.如果直径小于500μm的粉末 占总质量的10%以上,或者如果该物质是易碎的,那么在进行试验前应将全部试验样品磨成粉末以便 照顾到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货物粒度减小的情况. 4.2实验需在有一定程度的通风、气流速度为0.5m3/s或更小的通风橱或其他通风区域进行,排烟系 统应适合于吸收有毒的烟气. 4.3固体氧化性试验在常压、环境温度20℃士5℃下进行. 5试验 5.1试验项目 氧化性固体试验. 5.2样品数量 从待检货物中随机抽取代表性物质500g 用于危险特性试验. 5.3试验准备 5.3.1溴酸钾参考物质 经过筛粒径0.15mm~0.30mm 工业纯.于65℃干燥至恒重(至少12h) 然后放到干燥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