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828.7-2006 20j72421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7部分:压缩气体 Test method of classification for import and export dangerous goods- Part 7:Compressed gases 2006-11-10发布 2007-05-1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布 数码防伪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SN/T1828.7-2006 前言 SN/T1828《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共分为16个部分: 一一第1部分:通则; —一第2部分:民用爆炸品; ——第3部分:氧化物; —第4部分:腐蚀性物质; —第5部分:气体混合物; 一第6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物质; —第7部分:压缩气体; —第8部分:有机过氧化物; —第9部分:毒性物质; —第10部分:毒性气体; —第11部分:易燃固体; 一第12部分:易燃气体; ——第13部分:易燃液体; —第14部分:锂电池组; ——第15部分:自热固体; —一第16部分:硝酸盐类物质. 本部分为SN/T1828的第7部分. 本部分修改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13修订版),其有关技术内容 与上述规章完全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做了编辑性修改. 本部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江南大学参加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利兵、李宁涛、赵好力宝、向雪洁、刘金凤、孙建红. 本部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828.7-2006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7部分:压缩气体 1范围 SN/T1828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压缩气体危险货物的试验和类别判定. 本部分适用于临界温度小于等于一50℃的进出口压缩气体危险货物危险特性的试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SN/T182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16163一1996瓶装压缩气体分类 SN/T1828.5一2006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第5部分:气体混合物 SN/T1828.10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第10部分:毒性气体 SN/T1828.12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第12部分:易燃气体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13修订版) 3术语和定义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13修订版)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 于SN/T1828的本部分. 3.1 压缩气体pressed gases 在一50℃下加压包装供运输时完全是气态的气体,包括临界温度小于或等于一50℃的气体. 4试验 4.1易燃性试验 试验方法见SN/T1828.12的规定. 4.2毒性试验 试验方法见SN/T1828.10的规定. 4.3压缩气体的判别 判别流程见附录A图A.1. 5类别判定 5.1根据SN/T1828.5一2006的规定,将压缩气体分类为2.1项易燃气体、2.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和 2.3项毒性气体,其中2.3项优于其他项别,2.1项优于2.2项. 5.2常见的压缩气体见GB16163一1996的附录A.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