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2000—2013 代替SN/T2000一2006 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 总则 Determination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General guidelines 2013-11-06发布 2014-06-01实施 1 8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布 30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408831 刮涂层查真伪 SN/T2000-2013 前言 SN/T2000《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总则》、SN/T2001《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 物质的检测机械拆分》、SN/T2002《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符合性评价》及其他相关 的检测方法标准共同构成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系列行业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N/T2000一2006《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总则》. 本标准与SN/T2000一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6年版的第1章); 一修改了“限用或禁用”要求为“限用”要求(见第5章和第6章,2006年版的第5章和第6章); 一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以及术语和定义的引导语(见第2章和第3章,2006年版的第2章和 第3章); 一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SN/T2001.1(见第2章); 一增加了“规定要求”的定义(见3.2); 删除了“有关规定”的定义(见2006年版的3.3); 修改了“符合性评价”的定义(见3.5 2006年版的3.5); 一修改了“筛选检测”的定义(见3.6 2006年版的3.6): 一修改了“豁免单元”的定义(见3.10 2006年版的3.10): 一增加了“电子元器件”的定义(见3.11); —删除了“可拆卸单元”的定义(见2006年版的3.11); 一修改了“有关规定”为“规定要求”(见第6章,第7章、8.3.4、10.2、图4和图6 2006年版的第6 章、第8章、9.3.3、11.2和图4和图6); —修改了“Cr”为“C()”(见第5章,图5,表1和表2 2006年版的5,图5,表1和表2); 一修改了“ICP-AES”为“ICP-OES”(见第4章和表2 2006年版的第4章和表2); 修改了机械拆分对象的分类(见8.1 2006年版的9.1); 一修改了机械拆分流程和机械拆分原则(见8.2和8.3 2006年版的9.2和9.3); 一增加了CV-AFS缩略语(见第4章); —增加了燃烧离子色谱法(见第4章、表1和图5); 一删除了“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系列标准结构”章节内容(见2006年版的7); 一修改了符合性评价对象的分类(见10.1 2006年版的11.1).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重辉、周敏、刘丽、肖前、吴燎兰、陈建国、翟翠萍、洪颖、刘志红、黄理纳、曹丽华、 顾颖捷、程扬.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N/T2000-2006. I SN/T2000-2013 引言 为了确定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