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用隐丝式光学高温计 检定规程 JJG68-91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代替JJG68一76 Disappearance Filament of Photo-Pyrometer for Working 我学量 本检定规程经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1年3月4日批准,并自 1991年11月1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北京市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北京市计量科学研究所 本规程技术条文由起草单位负责解释. 高学张工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李吉林北京市计量科学研究所 参加起草人: 孟艳英北京市计量科学研究所 0)019 聂建平 北京市计量科学研究所 00 市场监管总局 JJG68-91 3 共52页第1页 工作用隐丝式光学高温计 检定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用于测量亮度温度 800~3200℃范围内的工作用隐丝式光学高温计(简称光学高温计) 的分度和检定,亦适用于工作用电子式光学高温计和恒定亮度式光学 高温计的检定. 概 光学高温计是根据普郎克定律利用热辐射体的光谱辐射亮度随温 度升高而增大的原理,采用亮度衡法实现800℃以上的温度测量.测 出的温度为亮度温度. 光学高温计主要由光路家统、电测系统和显示仪表组成,是用于 对物体的表面温度进行测量的非接触测温仪表. 二(技术要求 1允许基本误差及变差 在环境温度为(20土5)℃,相对湿度不大于85%的条件下,应符 合表1要求. 2光路系统 2.1红色滤光片及吸收玻璃,应能自由地引入和退出现场,并能 固定在相应的工作位置上,吸收玻璃的引入和退出机构,应有量程标 记. 2.2物镜与目镜应能平滑地沿着光学高温计的光轴移动. 2.3光学高温计的灯丝隐灭部位,应在视场的中心区域.该区域 的直径,应小于视场直径的三分之一. 2.4目镜、物镜、红色滤光片和吸收玻璃,不应有擦伤、霉斑、 划痕等缺陷.对使用中的光学高温计的物镜,允许有不影响测量的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