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SN0103-92 上投研究所 现号 Q940223 出口革皮劳动保护手套检验规程 Rule for inspection of leather working gloves for export 1992-12-28发布 1993-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出口革皮劳动保护手套检验规程 SN0103-92 Rule for inspection of leather working gloves for export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革皮劳动保护手套的检验方式、抽样方案、技术要求和检验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猪、牛、羊革制做的劳动保护手套(包括革皮与其他材料制成的手套). 本标准也适用于国外来样加工的劳保手套.如合同规定有技术条件的按合同规定检验,合同无规定 或规定不明确的按本规程检验. 2 检验方式 2.1出口检验 2.2预先检验 3抽样方案 3.1数量:’ 1~10箱,抽1箱; 11~20箱,抽2箱; 21~50箱,抽3箱; 50箱以上,每增加20箱增抽1箱,不足20箱以20箱计. 3.2根据品质情况,可酌情增减抽样数量. 3.3方法:对成箱的劳保手套,根据堆放部位,随机抽取. 4原料和辅料要求 4.1原料要求 4.1.1正面革 a.革身柔软、丰满、有弹性、厚薄基本均匀. b.革面粗细基本均匀、清洁、染色牢固. c.不得有严重的血线、色花、刀伤、虱叮等. 4.1.2绒面革 .a.革身柔软、丰满、有弹性、厚薄基本均匀. .b.绒头粗细、长短基本一致. c.不得有严重的粗绒、色花、刀伤等. 4.1.3二层革 革身较柔软、厚薄基本均匀、无明显透毛孔. 4.1.4厚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2-12-28批准 1993-05-01实施 1 SN0103-92 厚度见表1. 表1 mm 品名 厚度 品名 . 厚度 猪正面革 0.7~1.1 山羊正面革 0.6~1.0 猪绒面革 0.7~1.1 山羊绒面革 0.6~1.0. 猪二层革 0.8~1.0 绵羊正面革 0.6~1.0 牛正面革 0.8~1.1 绵羊绒面革 0.6~1.0 牛绒面革 0.8~1.1 牛二层革 0.8~1.1 4.2辅料要求 4.2.1松紧带、子母扣松紧适宜,金属配件须光亮无锈斑,涂层不脱落. 4.2.2帆布和其他布料不得有水迹、油污等影响美观的疵点存在. 4.2.3里料颜色与面料颜色协调,用线颜色要相随(特殊情况除外). 5技术要求 5.1外形 同双手套大小、颜色、粒面粗细、绒头基本一致.手套的款式应符合样品或纸样. 5.2部位划分 5.2.1第一部位:手心(包括五指面). 5.2.2第二部位:手背(包括五指背)、统口. 5.2.3第三部位:嵌条. 5.3缺陷 缺陷掌握见表2. 表2 部位 缺陷程度 第一部位 可带有不明显的虱叮、色花、鞭花、血线、角花、粗绒等伤残,不得有影响使用牢度的伤残 第二部位 可带有轻微的虱叮、色花、姐叮、鞭花、血线、粗绒等伤残 第三部位 低于第二部位要求掌握 5.4针码要求 明线:每厘米3~4针; 暗线:每厘米4~5针. 5.5缝制要求 5.5.1线缝顺直平伏、针码匀称、清晰,无漏针、跳线等. 5.5.2手形要正,手指顺直、平伏,弯度适宜,指尖圆顺. 5.5.3商标、尺码带要钉正,不得倒钉.钉商标用线颜色应与商标颜色相随. .6检验 6.1工具 工作台、软尺、直尺、钢卷尺和测厚仪. .6.2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