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4425-2016 进出口纺织品 纤维定量分析 聚四氟 乙烯纤维混纺产品溶解法 Import and export textiles-Quantitative analysis- Polytetrafluoroethylene fiber blended products-Dissolution method 2016-03-09发布 2016-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40031 刮层查真伪 SN/T4425-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孟媛、陈青、刘芳、孙美蓉. I SN/T4425-2016 进出口纺织品纤维定量分析聚四氟 乙烯纤维混纺产品溶解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四氟乙烯纤维二组分混纺产品的定量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聚四氟乙烯纤维与常用纤维素纤维(棉、芯麻、粘胶纤维等)、蛋白质纤维(桑蚕丝、羊 毛等)、聚酰胺纤维、聚酯纤维、聚丙烯腈纤维、聚丙烯纤维的二组分混纺产品的定量分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10.1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第1部分:试验通则 375%硫酸法 3.1原理 用75%硫酸溶液把纤维素纤维(棉、麻、粘胶纤维等)从已知干燥质量的试样中溶解去除,收集残 留物,清洗、烘干和称重,用修正后的质量计算其占混合物的干燥质量百分率.由差值得出纤维素纤维 (棉、苎麻、粘胶纤维等)的质量百分率. 3.2试剂 使用GB/T2910.1和以下规定的试剂,所用的全部试剂为分析纯 a)硫酸溶液(质量分数为75%):将700mL浓硫酸(p=1.84g/mL)小心地加入到350mL水中, 溶液冷却至室温后,再加水至1L 硫酸溶液浓度范围允许在73%~77%(质量分数)之间. b)稀氨水溶液:将80mL浓氨水(p=0.880g/mL)加水稀释定容至1L. 3.3设备 使用GB/T2910.1和以下规定的设备: a)具塞三角烧瓶,容量不少于500mL. b)恒温水浴振荡器,可以保持温度在50℃士5℃. 3.4试验步骤 按照GB/T2910.1规定的通用程序进行,然后按以下步骤操作. 把准备好的试样放入三角烧瓶中,每克试样加入200mL硫酸溶液[3.2a)] 塞上玻璃塞,摇动烧瓶 将试样充分润湿后,将烧瓶保持50℃士5℃,振荡1h. 用已知干重的玻璃砂芯坩埚过滤,真空抽吸排液.用少量硫酸溶液将残留物清洗到玻璃坩埚中,真 空抽吸排液.再依次用水清洗、稀氨水[3.2b]中和,最后用约1000mL水连续清洗残留物,每次洗涤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