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4701-2016 进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处置规程 Administrant rules for the rapid response to the import and export industrial product quality and safety incidents 2016-12-12发布 2017-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涂层查真伪 SN/T4701-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伙水、沈庆辉、陈自猷、王长恺、屈钩、黄永福. I SN/T4701-2016 进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处置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的基本程序和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工业品因存在质量安全问题而引起的,对公众人体健康或人身财产安全产生 危害、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可能构成危害、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管 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3694风险管理术语(ISO Guide73:2009 IDT) 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务院 进出口工业产品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200号公告) 3术语和定义 GB/T2369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进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the import and export industrial products quality and safety inci- dents 与进出口工业产品相关的、突然发生的涉及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危害社会安全、可能形成系 统性、区域性危害,对国家声誉、进出口贸易、相关产业可能产生不良影响,或者对安全、卫生、环境、反欺 诈等方面形成危害,需要及时进行识别、研判、处置的规模较大的紧急事件.这类事件往往具有不确定 性和突然性,因此简称为突发事件. 4突发事件的等级和内容 4.1突发事件等级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分级办法,根据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 及范围等因素,进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相应分为4级: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 (Ⅲ级)和一般(Ⅳ级),Ⅳ级以下情形的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不列人分级.国家质检总局及直属检验检疫 局已有相关分级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无分级规定的,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本章数量范围涉及“以 上”用语的,均包含本数. 4.2特别重大进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事件(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进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