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4716-2016 进境粮食加工副产品湿热处理方法 Method for steam treatment of by-product of processing import cereals legumes and oilseeds 2016-12-12发布 2017-07-01实施 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涂房查真伪 SN/T4716-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秦皇岛开发区城市发展局、中华人民共 和国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检 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沈阳农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成亮、高旭春、王永平、赵文胜、依米提、陈永青、杭小溪、彭金火、陈晓宇. I SN/T4716-2016 进境粮食加工副产品湿热处理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境粮食加工副产品蒸热处理的环境、设施、处理方法和结果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进境粮食下脚料的湿热处理及其监督管理,也适用于检疫性有害生物未有效杀灭的 粮食加工副产品豆皮、麦麸等的湿热处理及其监督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77号)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粮食cereals legumes and oilseeds 适用于加工的禾谷类、豆类和油料类作物的籽实 3.2 副产品by-product 粮食加工后产生的除主产品之外的其他部分,如经除杂、过筛、色选、风选等工艺产生的筛上物、筛 下物、下脚料和豆粕、菜籽粕、豆皮、麦麸、麦根等 3.3 湿热处理steam treatment 利用热饱和水蒸汽使物料的温度、湿度提高到规定的高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使温度、湿度维持在 稳定状态,通过水蒸气冷凝作用释放出来的潜热,均匀而迅速地使被处理的粮食加工副产品物料升温, 使可能存在于其中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和其他有害生物致死的过程.主要用于杀灭杂草籽、昆虫和病 菌等. 4原理 本方法采用生物的热致死原理,利用其蒸热较干热更加经济高效的特性,达到有害生物的无害化 处理. 5依据 国家质检总局令《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进境粮食,经加工其各部分产品须达到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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