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CTSO-C115d 日期:2019年1月14日 CAAC 局长授权 批准: 徐群 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 本技术标准规定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 标准规定》(CCAR37)颁发.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是对用于民用航空器上的 某些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接受适航审查时,必须遵守的准则. 基于多传感器输入的所需导航性能(RNP)设备 1.目的 本技术标准规定(CTSO)适用于为基于多传感器输入的所需导 航性能(RNP)设备申请CTSO批准书(CTSOA)的制造人.本CTSO 规定了基于多传感器输入的所需导航性能(RNP)设备为获得批准和 使用适用的CTSO标记进行标识所必须满足的最低性能标准. 2.适用范围 a.本CTSO适用于自其生效之日起提交的申请.按本CTSO批 准的设备,其设计大改应按CCAR-21-R4第21.353条要求重新申请 CTSOA b.本CTSO支持从RNP0.3到RNP4.0 以及增强RNP功能,范 围内的基于性能运行. c.本CTSO不涉及RNP AR LP/LPV GLS进近运行,或支持 ADS-BOUT功能的定位能力;如需要请参看相关的CTSO和咨询通 告. -1- CAAC CTSO-C115d 3.要求 本CTSO生效之日起,新设计和制造的基于多传感器输入的所需 导航性能(RNP)设备必须满足以2015年12月15日发布的 RTCA/DO-283B《针对区域导航的所需导航性能最低运行性能标准》 2.1和2.2节中针对A或B类提出的要求为基础,经本CTSO附录1 修改的最低性能标准和要求.适用于A类和B类设备的相关要求在 RTCA/D0-283B表2-13中详细说明. a.功能.本CTSO的标准适用于那些通过输出预定飞行路径偏离 指令来提供导航功能的RNP设备.飞行员或自动驾驶会利用RNP设 备输出的偏离信号来引导航空器.申请人应该明确为他们的设备申请 获取A类认证还是B类认证. b.失效状态类别. (1)RNP0.3到RNP4.0 包括增强RNP功能. (a)3.a段中定义的功能失效,如果引起误导性水平或垂直引 导信息,则其为重大类失效状态. (b)3.a段中定义的功能丧失,对于水平引导来说其为重大类 失效状态,对于由气压辅助垂直导航(baro-VNAV)设备提供的垂直 引导来说,其为轻微类失效状态. (c)3.a段中定义的功能丧失,对于由星基增强系统(SBAS) 设备提供的水平或垂直引导来说,其均为重大类失效状态. 注1:baro-VNAV和SBAS都可以在RNP进近过程中提供垂直引 导信息. -2- CAAC CTSO-C115d 注2:当使用SBAS设备时,垂直引导功能丧失为重大类失效状 态.因为水平和垂直引导并不相互独立(参见最新版本AC20-138 12-2.a段) (2)按照与传感器一致的相关失效状态类别来设计RNP设备. C.功能鉴定.按照2015年12月15日发布的RTCA D0-283B(《针 对区域导航的所需导航性能最低运行性能标准》)2.4节中试验条件, 表明所需的功能性能. d.环境鉴定.根据2015年12月15日发布的RTCA DO-283B(《针 对区域导航的所需导航性能最低运行性能标准》)2.3节中试验条件, 使用针对机载设备的标准环境条件和试验程序,表明所需性能.申请 人可采用除RTCA/DO-160 D Change3以外其它适用的标准环境条件 和试验程序. 注:通常情况下,RTCA/DO-160D(包括Change1和Chang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