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CTSO-C42 日期:2019年6月4日 CAAC 局长授权 批准: 徐趁群 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 本技术标准规定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 标准规定》(CCAR37)颁发.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是对用于民用航空器上的 某些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接受适航审查时,必须遵守的准则. 螺旋桨顺桨软管组件 1.目的 本技术标准规定(CTSO)适用于为螺旋桨顺桨软管组件申请技 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的制造人.本CTSO规定了螺旋 桨顺桨软管组件为获得批准和使用适用的CTSO标记进行标识所必 须满足的最低性能标准. 2.适用范围 本CTSO适用于自其生效之日起提交的申请.按本CTSO批准的 设备,其设计大改应按CCAR-21-R4第21.353条要求重新申请 CTSOA. 3.要求 在本CTSO生效之日或生效之后制造并欲使用本CTSO标记进行 标识的螺旋桨顺桨软管组件应满足下列型别规定的螺旋桨顺桨软管 组件的最低性能标准: -1- CAAC CTSO-C42 1型(压力管线)用于连接顺桨泵出口到螺旋桨调速器的软管 组件. 2型(“耐火”供油管线)用于连接油源至顺桨泵之间的软管组 件,该软管组件位于防火墙后部. 3型(“防火”供油管线)用于连接油源至顺桨泵之间的软管组 件,该软管组件整个或部分位于防火墙前部. 在本CTSO生效之日或生效之后制造的用于民用航空器的新型 螺旋桨顺桨软管组件应按MIL-H-8795(ASG)(1956-01-06发布)或 MIL-H-8790(1956-08-22发布)“性能”章节中试验条件,证明设备 性能满足要求,不包括下述例外,同时还将满足下列适用的火焰测试 补充要求. a.例外 MIL-H-8795(ASG)和MIL-H-8790的液压脉冲试验要求不适用于 本规范. b.补充要求 (1)压力管线(1型)软管组件防火试验 (i)试验设置和火焰要求 a)对于本试验,使一根不短于外径五倍的软管水平经受本 条d)和e)中规定温度和大小的火焰,整个管接头也应经受该火焰. b)软管组件应水平安装,且至少包含一个完整90°弯曲, 以使内部的压力施加一个轴向力于管接头,该力等于软管的内面积乘 以外压. -2- CAAC CTSO-C42 c)在试验期间,承受火焰的管接头应以2000周/分钟的速 率振动,总振幅不小于1/8英寸,即中位两侧的位移不小于1/16英寸. d)火焰温度应为2000°F士50°F.在软管表面1/4英寸内 和管接头最接近火焰处测量.使用适当防护的热电偶或相当的温度测 量仪用于测量火焰的温度.应有足够的数量以确保规定的温度,沿着 整个管接头和软管以至少每隔三倍软管外径的距离一个. e)火焰直径应不小于软管最大直径的三倍或管接头最大直 径的三倍(取两者中大者).火焰的长度应保证试验期间延展到管接 头和软管的后边,例如,不小于三倍软管最大直径或三倍管接头最大 直径,两者中取大者. f)在试验期间,用SAE20油或等同物在软管组件中循环, 且进入软管组件的油温不小于200°F. (注,上述d)和e) 涉及火焰大小和分布,当关于此问题的研 究完成时,将根据SAEA-3火焰测试分委员会的协议进行修改.) (ii)防火试验程序 a)第一阶段 压力:150磅/平方英寸(最小); 油流速:1.3夸脱/分钟(最大); 周期:4分30秒. b)第二阶段(紧随第一阶段) 压力:1650磅/平方英寸(最小); 油流速:14夸脱/分钟(最大,任何低流速都可接受),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