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220.40 CCS R44 JT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951-2022 代替JT/T951一2014 进出境件杂货船舶理货业务规程 Rules for business of tallying break-bulk cargo carried by entry-exit general cargo vessel 2022-01-13发布 2022-04-13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JT/T951-2022 目 次 前言 Ⅲ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3术语和定义 1 4一般要求 1 5准备 2 6实施 2 I JT/T951-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JT/T951一2014《进出境件杂货船舶理货业务规程》.与JT/T951一2014相比,除结构 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删除了“口岸理货机构”和“全国性理货机构”的术语和定义(见2014年版的3.5和3.6); 一增加了“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和“委托方”的术语和定义(见3.4和3.6); —更改了“理货人员”的术语和定义(见3.5 2014年版的3.4); —更改了港口理货经营许可(见4.1 2014年版的4.1); —增加了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的安全要求(见4.2); —删除了理货人员从业资格证书要求(见2014年版的4.3); 一—增加了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的理货人员要求(见4.4); 一更改了登轮前对防护用品的要求(见5.2,见2014年版的5.2); 更改了交接双方对解决问题的要求(见6.1.2 2014年版的6.1.2); —更改了更改装载舱单/装货单内容情况发生时的处理办法(见6.2.1.4 2014年版的6.2.1.4); —更改了发现涉嫌走私等异常情况发生时的处理办法(见6.2.1.5 2014年版的6.2.1.5); 更改了进口货混票和隔票不清时的处理办法(见6.2.2.1 2014年版的6.2.2.1); 一更改了附加理货处理时的理货地点(见6.2.6.2 2014年版的6.2.6.2); 一更改了当进行船舶装卸成套设备货物理货时使用的单证(见6.2.6.5); —更改了装卸指导关于装载依据的要求(见6.3.1 2014年版的6.3.1); 一更改了装卸船理货结束后理货组长编制部分单证的要求(见6.8.4 2014年版的6.8.3); —更改了理货批注和反批注(见6.8.5 2014年版的6.8.4); —更改了办完货物交接和理货签证手续的时限(见6.8.6 2014年版的6.8.5); —增加了电子交接方面的要求(见6.8.7); 一更改了理货统计分析材料的报送要求(见7.3 2014年版的7.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0)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理货协会、中国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中联理货有限公司、日照中理外轮理货有 限公司、深圳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大连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天津外轮理货有限公司、连云港中联理货 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许向阳、严戈、刘梅茹、陈云鹏、吕仁立、刘立栋、马约翰、褚刚、吴士凯、霍文中.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4年首次发布为JT/T9512014;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