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4245-2015 进出口汽车再制造零部件产品鉴定规程 Inspection rules of import and export automotive remanufactured ponents 2015-05-26发布 2016-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SN/T4245-2015 进出口汽车再制造零部件产品鉴定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汽车再制造零部件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及鉴定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汽车再制造起动机、发电机、水泵、机油泵、转向器和自动变速箱六类再制造产 品的鉴定,其他进出口汽车再制造产品的鉴定也可以参照使用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8.1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1部分:小总体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 GB/T27611再生利用品和再制造品通用要求及标识 GB/T28619再制造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28619界定的以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28619 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3.1 再制造remanufacturing 对再制造毛坯进行专业化修复或升级改造,使其质量特性不低于原型新品水平的过程. 注:其中质量特性包括产品功能、技术性能、绿色性、经济性等. [GB/T28619一2012,定义2.2] 3.2 再制造产品remanufactured product 经过再制造过程并达到再制造要求,重新上市销售的产品. 注:再制造过程一般包括再制造毛坯的回收、检测、拆解、清洗、分类、评估、修复加工、再装配、检测、标识及包装等. [GB/T28619—2012 定义2.3] 3.3 更新件replacement parts 根据再制造产品装配要求而选用的新零件. [GB/T28619一2012,定义2.22] 3.4 再制造标识remanufacturing labeling 用于辨识再制造产品的标志及说明. [GB/T28619一2012,定义2.30] 3.5 工作面working surface 产品内部零部件之间发生互相摩擦并已发生磨损的接触面,需要进行再制造部分. 1 SN/T4245-2015 4鉴定 4.1单证检查 除检查贸易方提供的正常贸易单证外,还应检查贸易方提供的再制造产品声明、再制造工艺方法说 明、再制造部位或零部件说明、产品型号标识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4.2产品检查 4.2.1抽样 可按照相关方达成的协议进行抽样;或按照GB/T2828.11进行抽样,每个批次抽样样本数量不少 于3件,对于疑似再制造产品的鉴定,每个批次的抽样样本量不少于5件. 注:疑似再制造产品主要是指经初步外观检验,产品的外观质量存在以下种情况的产品: a)外观质量较差于再制造产品,但相对其对应的旧品好; b)外观质量较好于再制造产品,但相对其对应的新品差 4.2.2标识检查 再制造产品的外包装和外壳上应有明确标明其是再制造产品的再制造标识(如:Reman、Remanu- facture、Remade、Rechange、Rm等再制造相关标识),并根据GB/T27611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授权许 可的标识的相关要求进行检验. 4.2.3再制造零部件产品的鉴定 4.2.3.1总体要求 再制造零部件产品应满足关键零部件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