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40.40 CCS Z 60 0B34 安 徽 省 地 方标准 DB34/4336—202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thermal power plants 2023-01-05发布 2023-03-01实施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4/4336—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红、洪星园、汪水兵、钱靖、朱森、吴蕾、秦志勇、卫尤文、王馨琦. 本文件由安徽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9月13日批准. I DB34/4336—2023 引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 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徽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 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文件. 火电厂排放的水污染物、恶臭污染物和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 废弃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或地方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文件是安徽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本文件颁布实施后,国家出台相应行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严于本文件的,执行国家标准;涉及本文件未做规定的污染物项目以及污染控制要求的, 执行国家标准. I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