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35.020 L0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雅 GB/T19668.1-2014 代替GB/T19668.1一2005 一 信息技术服务监理 第1部分:总则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rvice—Surveillance-Part1:General rules 2014-12-05发布. 2015-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19668.1-2014 目 次 前言 I 引言 Ⅲ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1 4缩略语 3 5监理及相关服务技术参考模型4 5.1在ITSS中的位置 4 5.2技术参考模型 4 5.3参考模型内容 5 6监理支撑要素 6 6.1监理法规及管理文件 .6 6.2监理合同 6 6.3监理服务能力 6 7监理运行周期的服务内容和监理要求12 7.1规划设计的服务内容 12 7.2部署实施的监理要求 12 7.3运行维护的监理要求 13 8监理内容 14 8.1招标阶段 14 8.2设计阶段 15 8.3实施阶段 .17 8.4验收阶段 20 9监理及相关服务的质量与评价 22 9.1质量评价模型 22 9.2评价原则 22 9.3评价指标 23 9.4特定项目的评价 23 附录A(资料性附录)承建单位用表 24 附录B(资料性附录)监理单位用表 ...32 附录C(资料性附录)通用表格 .46 附录D(资料性附录)监理流程图 49 附录E(资料性附录)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提纲52 参考文献 53 GB/T19668.1—2014 前言 GB/T19668《信息技术服务监理》分为以下部分: 一第1部分:总则; 一一第2部分: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规范; —第3部分:数据中心工程监理规范; 一一第4部分:运行维护监理规范; 一—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 —第6部分:信息安全监理规范. 本部分为GB/T19668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19668.1一2005《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1部分:总则》,与GB/T19668.1一2005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将原标准的名称《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1部分:总则》改为《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1部 分:总则》; —将原标准前言中的“第2部分:通用布缆系统工程监理规范、第3部分: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 监理规范”和“第4部分: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监理规范”合并,改为“第2部分:基础设施工程 监理规范”;保留原标准前言中的“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和“第6部分:信息化工程安 全监理规范”,但名称改为信息安全监理规范,以上三部分均为修订标准;新增“第3部分:数据 中心工程监理规范”和“第4部分:运行维护监理规范”; 一一将原标准的“信息化工程监理”名词全部改为“信息系统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