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35.240.60 A1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6310-2018 电子商务模式规范 Specificaitonforelectronicmercemode 2018-06-07发布 2018-10-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36310-2018 目次 前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参与主体 5模式分类 6模式框架 7基本要求 8扩展原则 参考文献.
GB/T36310-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83)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浙江工商大学、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浙江大学、中国 科学技术大学、复且大学、上海大学、新疆亚欧国际物资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 院、福州优之创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彩丽建筑维护技术有限公司、佛山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广东新 怡内衣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新安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东景兴健康护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维尚 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三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威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三尺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衍否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和也健康科技 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越、孙兆洋、隋媛、尹建伟、琚春华、李响、魏玖长、任冠华、吴东、王安宇、徐佳、 卞亦文、咸奎桐、刘颖、高昂、曹新九、凌俊杰、龚青、何俊文、梁锡钧、黄梦影、张秀强、黄理、何玉成、陈海伦、 胡立江、刘立俪、陈梓宇、曹忠伟、李剑峰、李惠芬。
GB/T36310-2018 电子商务模式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商务参与主体、模式分类和模式框架,并对基础模式提出基本要求及扩展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商务模式的研发和应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1524一2015电子商务平台运营与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子商务electronicmerce 以电子形式进行的商务活动。
注:经济活动主体之间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含互联网、移动网络和其他信息网络)开展商务活动,实现网 上接洽、签约、支付等关键商务活动环节的部分或全部电子化,包括货物交易、服务交易和知识产权交易等。
[GB/T31526-2015,定义3.1] 3.2 电子商务平台electronicmerceplatform 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交易合及相关服务的信息网络系统总和。
注:本标准中的电子商务平台指为消费者提供相关服务的信息网络系统。
[GB/T31526-2015.定义3.2] 4参与主体 参与电子商务活动的主体应包括以下五类: a)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商:依法注册登记,为电子商务销售商、支付服务商、物流服务商和消费者等 提供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的组织; b)电子商务销售商: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开展营销活动的组织或个人: c)电子商务支付服务商:依法注册登记的,为电子商务交易的组织或个人提供交易支付服务的组织: d)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商: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物流服务的组织; e)消费者: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与服务的组织或个人。
5模式分类 5.1分类原则 电子商务模式应包括以下四项分类原则:
GB/T 36310-2018 a)基础性:以电子商务活动基本的应用或使用为分类目标; b)通用性:满足电子商务活动的共性特点和需求; c)实用性:依据理论基础和实际情况进行分类; d)可扩展性:考虑未来电子商务行业的整体发展趋势。
5.2基本分类 电子商务模式应包括以下四项基本分类: a)B2C模式(BusinesstoCustomer),组织与个人之间进行交易的一种电子商务模式; b)B2B模式(Business toBusiness),组织与组织之间进行交易的一种电子商务模式; c)C2C模式(CustomertoCustomer),个人与个人之间进行交易的一种电子商务模式; d)O2O模式(OnlinetoOffline),线上交易与线下体验、营销和服务相结合的一种电子商务 模式。
6模式框架 6.1B2C模式框架 B2C模式框架见图1,其中: a)B2C模式下的支付服务商应为参与电子商务交易的组织和个人提供货到付款、第三方支付、网 上银行、汇款等交易支付服务; b)B2C模式下的物流服务商应为参与电子商务交易的组织和个人提供物流服务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