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31.200 L56 备案号: SJ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 SJ/T11477—2014 IP核交付项规范 IP core deliverables specification 2014-10-14发布 2015-04-01实施 AVY SJ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39 SJ/T11477—2014 前言 本规范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规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本规范的起草单位:集成电路P核标准工作组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肖立伊、王进祥 ECHINOLO 、王永生 付方发、叶以正、何卫锋、赵梦恋、来逢昌. AND OF INDUSTRY AHLSININ SJ STANDARDS I SJ/T11477—2014 IP核交付项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数字核交付的主要内容,包括文档、设计、验证、测试、模型等方面的交付内容. 本规范可作为数字IP核转让时交付数据的主要依据. 本规范适用于数字P核的提供者、使用者和第二方评价P核的适用性和复用性.此处第三方是指在 P核交易过程中进行认证和提供服务的独 2术语和定义 STRY 下列术语和定义于本文件 2.1 NFORMATION TE IP提供者 intellegtual property (IP)provide 在P核交易过程中创建和提供P核的实体.P核的提供者将捷供P核的相关信惠和服务,以此换取 收益. 2.2 HNOJ IP使用者 P use 在IP核交易迁中接收IP的实体.IP核的使用者将完成IP核的集成和复用 与IP核的提供者相 对应. NIA AO 2.3 强制mandatory 必须提交的交付项. CANDARDS 为 2.4 推荐remended 为更好地理解或应用P核建议提交的交付项.代码为R. 2.5 条件强制 conditional mandatory 当条件满足时必须提交的交付项.代码为CM. 2.6 条件推荐conditional remended 当条件满足时建议提交的交付项.代码为CR.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