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1.140.20 A14 G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4840.2-2017 信息与文献电子办公环境中文件管理 原则与功能要求第2部分:数字文件 管理系统指南与功能要求 Information and documentation-Principles and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records in electronic office environments-Part 2:Guidelines and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digital records management systems (ISO16175-2:2011 MOD) 2017-12-29发布 2018-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34840.2-2017 目 次 前言 Ⅲ 引言 V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2 4指南 5 4.1采用数字文件管理系统的目的 5 4.2功能要求框架结构 6 4.3高层级功能要求实施指南 7 5功能要求 12 5.1概述 5.2生成 13 5.3识别 16 5.4分类 16 5.5维护 19 5.6混合文件管理 .24 5.7保管与处置 25 5.8传播利用 29 5.9实施管理 33 附录A(资料性附录)数字文件管理系统合规性审核对照检查表36 附录B(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第5章与GB/T29194一2012相关内容映射表38 参考文献 .45 I GB/T34840.2-2017 前言 GB/T34840《信息与文献电子办公环境中文件管理原则与功能要求》分为以下3个部分: —第1部分:概述和原则; —第2部分:数字文件管理系统指南与功能要求; —第3部分:业务系统中文件管理指南与功能要求. 本部分为GB/T34840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16175-2:2011《信息与文献电子办公环境中文件管理原则 与功能要求第2部分:数字文件管理系统指南与功能要求》. 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部分做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整,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具体调整如下: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34840.3一2017代替ISO16175-3:2010(见第1章); —增加GB/T13190.1一2015《信息与文献叙词表及与其他词表的互操作第1部分:用于信 息检索的叙词表》(见5.4.1); —增加GB/T29194一2012《电子文件管理系统通用功能要求》(见附录B). 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对引文和示例进行了编辑性处理; —增加了第5章“功能要求”与GB/T29194一2012相关内容的映射表,作为本部分的附录B. 本部分由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国家档案局、江 西省档案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正强、毛海帆、钱毅、王健、郝晨辉、崔屏、刘语叶. 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