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35.020 L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943.23-2012/IEC60950-23:2005 信息技术设备安全 第23部分:大型数据存储设备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quipment-Safety-- Part 23:Large data storage equipment (IEC60950-23:2005 IDT) 2012-12-31发布 2013-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4943.23—2012/IEC60950-23:2005 目 次 前言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工作仓内人员的防护 1 5取消联锁功能 2 5.1基本要求 2 5.2视觉指示器 6急停系统 3 7耐久性试验 ...3 于作 参考文献 5 I GB4943.23—2012/IEC60950-23:2005 前言 GB4943的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4943《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目前拟分为4个部分: 一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1部分:远程馈电; 一第22部分:室外安装设备; 一第23部分:大型数据存储设备. 本部分为GB4943的第2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EC60950-23:2005《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23部分:大型 数据存储设备》. 与本部分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4943.1一201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60950-1:2005 MOD) —GB15092.1一2010器具开关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61058-1:2008 IDT) 本部分结合GB4943.1一2011一起使用. 本部分作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b)修改IEC60950-23:2005的编辑错误,将其第6章第19行(对应本部分第6章第12行)中7.1 修改为8.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部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四研究院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四研究院、中国质量认 证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蒋春旭、张跃亭、罗亮、王贵虎、陈明、刘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