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060 CCS B 20 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419-2021 代替NY/T419-2014 NY/T2978—2016 绿色食品稻米 Green foodRice 2021-05-07发布 2021-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 NY/T419-2021 国农业食品标准 公共服务平台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NY/T419一2014《绿色食品稻米》和NY/T2978一2016《绿色食品稻谷》.与NY/T 419一2014和NY/T2978一201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透明度、碱消值、胶稠度的指标,铬、吡蚜酮、吡唑醚菌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嘧菌 酯、灭草松、三唑酮、戊唑醇的限量值; b)修改了胚芽米定义; c)修改了碎米、加工精度、垩白度的要求; d)修改了糙米、黑米的杂质及不完善粒要求,删除了糙米、黑米的稻谷粒要求; )修改了苯醚甲环唑、稻瘟灵、毒死蜱、多菌灵、三环唑的限量值; )删除了谷外糙米、敌敌畏、磷化物、马拉硫磷、杀虫双、杀螟硫磷、溴氰菊酯、甲胺磷、乙酰甲胺磷的 指标. 本文件由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水稻研究所、农业农村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 展中心、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仙居县朱溪镇石坦头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湖南瑶珍粮油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章林平、张宪郑永利、郑小龙、张卫星、牟仁祥、闵捷、胡贤巧、邵雅芳、曹赵云、单 凌燕、何豪豪、蒋珍凤、朱智伟.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0年首次发布为NY/T4192000 2006年第一次修订,2007年第二次修订,2014年第三次 修订; —本次为第四次修订,并入了NY/T2978一2016《绿色食品稻谷》的内容. I NY/T419—2021 绿色食品稻米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稻米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绿色食品稻米,包括大米(含糯米)、糙米、胚芽米、蒸谷米、紫(黑)米、红米,以及作为绿 色食品稻米原料的稻谷,不适用于加人添加剂的稻米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构成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期的引用文件,景舒 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 水分的测定 NG 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5009.20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量的测定 GB5009.22 食品安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靠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5009.2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 GB/T5492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T5493粮油检验 类型及混检验 GB/T5494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GB/T5496粮食、油料检验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 GB/T5502粮油检验米类加王精度检验 GB/T5503粮油检验碎米检验法 GB7718食品安全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20769 水果蔬菜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20770 粮谷6种农药及相关化学晶残留量的澜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