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编号:520000-2023-14-005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件 黔建建通〔2023〕44号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印发《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远程 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 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令第20号)、《国务院办公 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 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精神,我厅对《贵州 —1— 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 行)》(黔建建通〔2017]41号)进行修编. 现将修编的《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远程异地评标管理 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各地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可向我厅反映.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851-85360308. 共资 贵州省定房和城多建设厅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 一 附件 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远程异地评标工作,促进评标专家资 源跨地区共享,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 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规 定,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以 下简称“工程招标项目”)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远程异地评标,是指运用网络通信技 术,依托贵州省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以下简称“评标协调系 统”)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实现评标委员会成员 在两个及以上不同电子评标场所对同一招标项目进行在线评标 的活动. 第四条远程异地评标场地分为主场和客场,由各级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受理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场所为 主场,主场以外的评标场所为客场.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