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30.01 CCS Z04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3057-2022 代替GB/T33057一2016 废弃化学品取样制样方法 Methods for sampling and sample preparation of waste chemicals 2022-12-30发布 2023-07-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33057-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33057一2016《废弃化学品取样方法》,与GB/T33057一2016相比,除结构调整 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标准名称; b)增加了术语“小样”“大样”“样品制备”“机械制样”及其定义(见3.6、3.7、3.8、3.9); c)更改了“安全措施“要求(见第4章,2016年版的第5章); d)增加了“制样”相关要求(见第6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核工业环境保护中心、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准诺检测有限公司、重庆盛清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潍坊 门捷化工有限公司、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绿野净水剂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红海、魏琼、彭娟、尹云舰、樊少锋、王明冬、刘泉军、余海军、杨玉明、阮海滨、 弓创周、杨林、许开华、温炎桑、陈玉英、钟磊、安晓英、丁灵、张学梅、李敬芳、谢英豪、李长东. 本文件于2016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GB/T33057-2022 废弃化学品取样制样方法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废弃化学品取样制样的安全措施、取样、制样及过程控制. 本文件适用于废弃化学品的取样、制样. 本文件不适用于废弃爆炸品、废弃气体及废弃气溶胶(又称“气雾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2007.1一1987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手工取样方法 GB/T3723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 GB5085.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T6680一2003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29329废弃化学品术语 HJ/T298一2019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2007.1一1987、GB/T2932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批batch 同一产生源、同一性状、成分基本相同的废弃化学品. 3.2 批量lot 一批废弃化学品的数量. 3.3 份样increment 经一次操作所取得的废弃化学品. 3.4 份样量increment quantity 构成一个份样的废弃化学品的质量或体积. 3.5 份样数sample number 从一批废弃化学品中所取得份样的数量. 3.6 小样small sample 由一批中的二个或二个以上的份样或逐个经过粉碎和缩分后组成的样品.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