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行业标准 QJ1003A—2004 FL2845 代替QJ1003—1986、QJ1357一1988 液体火箭发动机设计程序 Design procedure for liquid propellant rocket engine 2004一09一01发布 2004一12一01实施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发布 QJ1003A—2004 前言 本标准代替QJ1003一1986《液体火箭发动机设计程序》和QJ1357一1988《姿态控制发动机设计程 序》. 本标准与QJ1003一1986和QJ1357一1988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a)增加了一般要求; b)增加了方案可行性论证及其任务、内容、方案可行性评审和完成标志; c)增加了批生产阶段及其任务和内容. 本标准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六院第十一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葛李虎、王鹏武. QJ1003一1986于1986年9月首次发布;QJ1357一1988于1988年2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合并修 订. I QJ1003A—2004 液体火箭发动机设计程序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液体火箭发动机各研制阶段的设计任务、内容和完成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弹(箭)用液体火箭发动机、姿控发动机(以下简称发动机)各研制阶段的设计,其 它类型的火箭发动机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 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JB10A一2004可贮存推进剂液体火箭发动机试验项目和要求 3一般要求 3.1设计依据 设计依据包括以下内容: a)型号发展规划; b)弹(箭)总体部门与发动机设计部门签定的研制合同、发动机设计任务书和有关技术要求; c)有关标准、规范和法令. 3.2设计原则 发动机设计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a)严格遵循研制程序,情况特殊时,在满足发动机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前提下,经型号总设计师批准, 可增减或合并程序内容; b)贯彻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的原则; c)设计中应尽量采用成熟技术,并考虑先进性和经济性; d)选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增加大型设备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和鉴定; e)选用关键原材料、元器件原则上应立足国内研制和生产; f) 先计算后研试,即先进行周密的分析计算、仿真模拟,后进行设计、试制和试验; g)先冷试后热试,即先进行冷试验,后进行热试验; h)先单项试验后发动机系统试验,即先进行零、组件单项试验,其中大型组件可进行缩尺模拟试验, 如先进行燃气发生器与涡轮泵的联合试验,后进行发动机整机热试验. 3.3试验项目 可贮存推进剂液体火箭发动机各研制阶段的试验项目和要求按GJB10A一2004的规定,其它发动机 的试验项目可参照执行. 4各研制阶段设计程序 4.1阶段划分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