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标准 QJ2163-91 电动伺服机构通用技术条件 1991一02一05发布 1991一09一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航天工业部 发布 目 次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 2引用标准 (1) 3技术要求 (1) 4试验方法 (13) 5检验规则 (18)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标准 QJ2163-91 电动伺服机构通用技术条件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伺服机构的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战术导弹控制系统电动伺服机构. 凡本标准未规定的特殊要求,应在产品专用技术条件中规定. 2引用标准 GJB150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QJ165航天电子电气产品安装通用技术条件 QJ450金属镀覆层厚度系列与选择原则 QJ451零(部)件镀覆前质量验收技术条件 QJ548电子产品零件制造机械装配通用技术要求 QJ1714.11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设计文件的更改规定 3技术要求 3.1一般要求 3.1.1电动伺服机构采用的材料、零、部、整(组)件应有合格证或产品证明书;外购的 电子元器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筛选. 3.1.2电动伺服机构的配套件中,相同的零件、组件和电子元器件应具有互换性,其 互换性要求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3.1.3设计文件的更改或作废,应根据QJ1714.11进行. 3.1.4电动伺服机构的质量应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3.1.5电动伺服机构内不允许存在多余物. 3.1.6每台电动伺服机构均应有产品证明书. 3.1.7电动伺服机构的标准件、外购件应有合格证或产品证明书, 3.2配套要求 成套电动何服机构所包括的整(组)件和有关文件由产品专用技术条件规定,并按表1 格式填写,表1中所列产品应由订货方验收. 航空航天工业部1991-02-05批准 1991-09-01实施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