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120.01 A00 DB2308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地方标准 DB2308/T148—2023 机关事务管理党建工作规范 2023-08-01发布 2023-09-01实施 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308/T148-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 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佳木斯市机关事务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佳木斯市机关事务中心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佳木斯市机关事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佳源、倪生、赵剑冬、张红新、杨森、王茜儒、赵依蒙. 本文件为2023年首次发布. I DB2308/T148-2023 机关事务管理党建工作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佳木斯市机关事务管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党支部组织建设、党支部组织 生活的具体要求与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佳木斯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市级下属单位和各区 县级机关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机关事务 经费、资产和服务等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相关事项. 注:活动范围限定为我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等的机关事务活动. 3.2党建 党建是指党的建设.主要包括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 纪律建设等,具有鲜明的党性和实践性,指导党在不同时代,不同情况下的工作和活动.党 建工作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业务工作相辅相成,这是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遵循. 4总体要求 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以下几项基本要求: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第二,坚持解放 思想,实事求是.第三,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第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五, 坚持民主集中制.第六,坚持从严管党治党. 5党支部组织建设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