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2022年塔城地区单位估价表 塔城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制说明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22年塔城地 区单位估价表》(以下简称本估价表),是以2020版《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1版《全国统一机械台班费用定 额》、2003版《新疆机械台班费用》2015版《建设工程施工机械 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及2015版《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 编制规则》内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为依据,结合我 区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估价表与2020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工程消 耗量定额》、2020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 用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估价表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 四、本估价表是编制市政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 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可作为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办理工 程结算等的参考. 五、本估价表中定额内人工费单价、材料预算单价、施工机械 台班单价的组成: 1.定额内人工费单价本估价表内人工费单价以综合工日表 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其中一类人工104元/工日,二类人工 132元/工日. 2.定额内材料预算单价 1)本估价表内的材料预算单价是材料由提货地点到达工地现 场的全部费用价格.包括:原价、运杂费、运损费、采购及保管 费. 2)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运损费)×(1采购及 保管费率).其中运损费=(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率,运 输损耗率为0.5%.采购及保管费率为2.5%,其中采购费率为 1% 保管费率为1.5%. 3)本估价表内的材料原价为一般计税方法下在国标基础上的 合格产品供应价.如与实际有差异,均可进行调整,其调整部分只 计增值税销项税额. 4)本材料预算单价中,材料运距的城区范围界定为:材料运 距的城区范围界定为:东至五公里加油站、南至火车站,西至塔城 地区职业技术学院,北至塔城市森林公园(其余县市均为城区五公 里范围内).超出此城区范围的运输部分可计算超运距费用,超出此 城区范围可计算超运距费用,其超出部分只计增值税销项税额. 3.定额内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根据2001版《全国统一机械台班费用定 额》、2003版《新疆机械台班费用》、《全统公路水利机械台班定 额》、2015版《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及2015版 《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编制的,其中已扣除 了进项税税额.二类费用:机上人工单价按照132元/工日执行, 电及燃油价格按编制期价格综合确定. 六、本估价表中有关情况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