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 额2022年吐鲁番地区单位估价表》(以下简称本估价表), 是以2020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 量定额》、2001版《全国统一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3版 《新疆机械台班费用》、2015版《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 用编制规则》及2015版《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 编制规则》内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为依据,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估价表与2020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 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20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 安装、市政工程费用定额》配套使用. 三、本估价表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及装 饰工程. 四、本估价表是编制房屋建筑及装饰工程投资估算、设 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可作为投标报价、 签订施工合同、办理工程结算等的参考. 五、本估价表中定额内人工费单价、材料预算单价、施 工机械台班单价的组成: 1.定额内人工费单价 本估价表内人工费单价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 术等级.其中一类人工103.51元/工日;二类人工132.23 元/工日;三类人工151.12元/工日. 2.定额内材料预算单价 1)本估价表内的材料预算单价是材料由提货地点到达 工地现场的全部费用价格.包括:原价、运杂费、运损费、 采购及保管费. 2)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运损费)×(1采 购及保管费率). 其中运损费=(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率,运输 损耗率为0.5%.采购及保管费率为2.5%,其中采购费率为 1% 保管费率为1.5%. 3)本估价表内的材料原价为一般计税方法下在国标基 础上的合格产品供应价.如与实际有差异,均可进行调整, 其调整部分只计增值税销项税额. 4)本材料预算单价中,材料运距范围的界定:吐鲁番 一区两县均为城区二十公里范围内,超出此范围可计算超运 距,其超出部分只计增值税销项税额. 3.定额内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根据2001版《全国统一机械台班 费用定额》、2003版《新疆机械台班费用》、2015版《建设 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及2015版《建设工程施 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编制的,其中已扣除了进项 税税额.机上人工单价按照132.23元/工日执行,电及燃油 价格按编制期价格综合确定. 六、本估价表中有关情况说明 1.本估价表中的预拌混凝土均为商品混凝土,商品混 凝土价格均为入模价. 2.本估价表中注有“xxx以内”或“xxX以下”者均包 括xxx本身,“xxx以外”或“xxx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七、本价格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具体解释 工作由城乡建设服务中心造价科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