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080 CCS A 12 0B33 浙 江 省 地 方标准 DB33/T1295—2023 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规范 Specifiction for management and service of publ ic welfare post 2023-05-29发布 2023-06-29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T1295—202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杭州纵点数据科技 有限公司、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柯城区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衢江区就业管理中心、龙游县人才和就 业管理中心、江山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志军、叶立乾、万克勇、廖文龙、方玮、王海伦、宣海英、郑培、刘红莉、 吴璐璐、江建祥、钱家彬、吕琰、王娉. I DB33/T1295—2023 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的用人单位要求、管理服务内容、档案管理与安全、服务质量改 进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提供和使用公益性岗位的单位(简称“用人单位”)开展的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GB/T18894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GB/T35273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GB/T33531一2017就业援助服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33531一201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就业困难人员people with job-hunting difficulties 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实 现就业的人员. [来源:GB/T33531一2017 3.1,有修改] 3.2 公益性岗位public welfare post 由政府投资开发,用于安置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援助对象的岗位. [来源:GB/T33531一2017 3.3] 4用人单位要求 4.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人员招聘原则,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以及群众的指 导和监督. 4.2应具有固定场所、无违纪违法行为记录、稳定运行1年以上,并具备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能力和 承担社会责任意愿. 4.3应建立公益性岗位相关管理服务制度,在服务场所予以公布. 4.4应配备从事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人员. 4.5可委托第三方组织提供开展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签订服务合同. 4.6愿意安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的就业困难人员.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