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CTSO-C135 日期:2003年04月30日 局长授权 CAAC 批准: 周凯施 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 本技术标准规定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 标准规定》(CCAR37)颁发.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是对用于民用航空器上的某 些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接受适航审查时,必须遵守的准则. 运输类飞机机轮和机轮刹车组件 1.适用性 (1)最低性能标准本标准是运输类飞机机轮和机轮刹车组件为取 得相应的CTS0标记必须满足的最低性能标准.自CTS0-C135生效之日 起制造并欲获得本CTSO标记的运输类飞机机轮和机轮刹车组件应满足 FAA(美国联邦航空局)TS0-C135中规定的《美国联邦航空局标准-运输 类飞机机轮和机轮刹车组件》.就CTSOA而言,刹车和相应的机轮为一 个组件. (2)从前批准的设备在本CTS0生效之日前批准的运输类飞机机轮 和机轮刹车组件仍可按原来获得的CTSOA批准继续生产和标记. 2.标记 除CCAR21中有关CTSOA的标记规定外,还应持久而清晰地标注下 列内容(的压印、蚀刻及凸印标记必须位于非关键部位): -92- CAAC CTSO-C135 (1)在设备的主要部件上应包括对设备更改状态的标识; (2)在设备的每一独立部件上标注制造人名称、TS0号码和部件号 (如果局方认为安全上确有必要时); (3)机轮尺寸规格; (4)刹车液压油类型. 3.资料要求 (1)除了CCAR21中有关CTSOA的资料要求外,申请人还应以局方可 接受的方式提交下述资料: ① 使用说明; ② 安装程序及限制(说明机轮或机轮和刹车组件在飞机上的安装 限制).其中包括《美国联邦航空局标准-运输类飞机机轮和机轮刹车 组件》第4.1条中规定的技术参数; ③ 适用于安装程序的详细图样; ④ 技术条件/设计规范; ⑤ 主要部件目录(按件号); ⑥ 制造人的CTSO合格鉴定试验报告; 铭牌图纸; (2)除上述资料外,申请人还应准备下列资料供局方审查: ① 图样目录,其中列出了确定设备设计所必需的全部图样和工艺 文件; ② 生产中用于测试每个设备以确保其符合本CTSO的性能测试规 -93- CAAC CTSO-C135 范; ③ 维护程序(CTS0A颁发后12个月内完成); ④ 全套图样. (3)CTSOA持有人必须随设备向每位用户提供下列资料: ①本规定第3条(1)①至⑤中所列的资料; ② 设备持续适航所必需的定期维护及校准资料; ③ 说明:“本设备取得CTSOA所需的条件和试验为最低性能标准. 如欲将该设备安装到特定型号或类别的航空器上,安装人有责任表明符 合本CTSO标准的设备能够覆盖该航空器的使用情况.只有在获得局方 的安装批准后,该设备方可装机.为取得装机批准,该设备可能还须满 足飞机规范、机轮和刹车设计要求以及质量控制规范中的要求.对设备 中更换部件的维护、改装和使用除应满足附加的专用飞机要求外,还必 须符合本CTSO的性能标准.” 4.引用文件 FAA《美国联邦航空局标准一运输类飞机机轮和机轮刹车组件》的 副本可从以下地址邮购: Superintendent of Document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Washington DC 20402-9371 USA -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