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标准规定 航空器机械紧固件 (CTSO C148) 中国民用航空局 技术标准规定CTS0-148 编号:CTS0-C148 批准日期:2009年9月22日 中国民用航空局 局长授权签字: 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CTSO) 本技术标准规定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技术标准规定》 (CCAR37)颁发.每份技术标准规定是对用于民用航空器上的航 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接受适航审查时,必须遵守的准则. 航空器机械紧固件 1.目的: 本技术标准规定(TSO)规定了航空器机械紧固件为取得相应 的TSO标记所必须满足的最低性能标准. 2.适用性: 本TS0标准适用于附录1“航空器机械紧固件性能试验要求” 中规定的专门类别的机械紧固件,这类机械紧固件用在航空器产 品的生产和维修中预期受拉伸和/或剪切的部位上.本标准也适 一1— 用于专利设计的紧固件.本TSO不应用于标准件. 3.要求: 在本TSO生效之日或者之后生产的、要按照本TSO进行标识 的航空器机械紧固件必须满足制造人的零件图纸和适用的零件规 范所规定的最低性能标准,所述的制造人的零件图纸和适用的零 件规范应与制造人的TSO项目批准书申请一起提交. a.试验要求:必须通过完成试验来验证所要求的性能,应根 据附录1中规定的试验程序完成针对零件图纸和适用的零件规范 中每一性能的试验. b.偏离:如果在申请TSO时提出采用不同于TSO中规定的试 验程序的替代试验程序,则视为对TSO的偏离.申请人应当证 明,替代试验程序能够通过提供等效安全水平的各种因素或设计 特征做出补偿.并且,申请人必须将该偏离的申请书和有关 资料提交给局方.局方可以根据CCAR21.311予以批准. 4.标记: a.除了CCAR21.312(四)中规定的标记之外,必须在每一包 装或者容器上永久和清晰地标注紧固件类型和制造商检验批号. b.必须在每一按照本TSO生产的单个紧固件上至少永久和 清晰地标注制造商的名称或者标记以及零件标识.如果上述标注 不切实际,则可以按照局方可接受的方式进行标注. 5.资料要求: a.根据CCAR21.310(三)的规定,提交TS0申请的同时,必 一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