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CTSO-C45b 日 期:2011年12月19日 CAAC 局长授权 批 准: 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 本技术标准规定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 标准规定》(CCAR37)颁发.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是对用于民用航空器上的 某些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接受适航审查时,必须遵守的准则. 歧管压力表 1.目的 本技术标准规定(CTSO)适用于为歧管压力表申请CTSO批准 书(CTSOA)的制造人.本CTSO规定了歧管压力表为获得批准和 使用适用的CTSO标记进行标识所必须满足的最低性能标准. 2.适用范围 本CTSO适用于自其生效之日起新提交的申请. a.以前版本的CTSO将不再有效.自本CTSO生效之日起,局 方不再受理按以前版本提交的申请.但如果生效之日后六个月内,局 方获知申请人在新版本生效前一直按照以前版本的最低性能标准进 行研制,则局方可能会接受申请. b.按以前版本CTSO获得CTSOA的歧管压力表可以按批准时的 规定继续制造. c.按本CTSO批准的歧管压力表,设计大改应获得CAAC的批 准.参见CCAR-21第21.313条. -1- CAAC CTSO-C45b 3.要求 在本CTSO生效之日或生效之后制造并欲使用本CTSO标记进行 标识的燃油油量表应满足SAE航空航天标准AS8042《歧管压力表最 低性能标准》(1985.12.1),以及按本CTS0附录1所做的修正和补充. a.功能 本CTSO标准适用于航空器上使用的歧管压力表. b.失效状态类别 本CTSO第3节和3.a节中所定义功能的失效,定为“重大的” 失效状态.系统研制中“设计保证等级(DAL)”至少应与此失效状 态的类别相对应. c.环境鉴定 应按照RTCA/DO-160E《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程序》和SAE AS8042第7节内容对歧管压力表进行试验. d.软件鉴定 如果歧管压力表包含有数字计算机,则其软件开发应按照 RTCA/DO-178B《机载系统和设备合格审定中的软件考虑》 (1992.12.1)进行. e.电子硬件鉴定 如果歧管压力表包含复杂的可编程器件,应根据FAA AC20-152 和RTCA/DO-254《机载电子硬件的设计保证指南》来研制该部件. 其硬件的DAL应与本CTSO第3.b段中的失效状态分类一致. f.偏离 -2- CAAC CTSO-C45b 如果采用替代或等效的符合性方法满足本CTSO规定的最低性 能要求的相关准则,申请人必须表明燃油流量表保持有等效的安全水 平.申请人在提交数据资料之前,应按照CCAR21.311条要求申请 偏离. 4.标记 a.每个歧管压力表至少应在一个主要部件上有永久清晰的标 记,标记应包括CCAR21.312条(四)款规定的信息. b.在以下部件上应有永久清晰的标记,标记至少包括制造人名 称、组件件号和CTSO号: (1)容易拆卸(无需手持工具)的部件; (2)每个可互换的元件; (3)设备中制造人确定的可互换的组件. c.如果歧管压力表包含数字计算机,则件号必须包含硬件和软 件的标识,或为硬件和软件分别分配一个单独的件号.不论以何种方 式,必须有方法来显示设备的更改状态; 注:按不同软件等级批准的相似软件版本必须用件号加以区分. d.标记以下信息: (1)设备的型号:I型(直接显示),或Ⅱ型(遥控显示).这 些设备应包括独立的发射机和指示器. (2)正常功率输入(电压和频率,真空或气压)或额定电功率. e.允许使用可选标识来说明安装限制,如“FOR 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