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CTSO-C55a 日 期:2011年12月19日 CAAC 局长授权 批 准: 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 本技术标准规定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 标准规定》(CCAR37)颁发.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是对用于民用航空器上的 某些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接受适航审查时,必须遵守的准则. 燃油和滑油油量表 1.目的 本技术标准规定(CTSO)适用于为燃油和滑油油量表申请CTSO 批准书(CTSOA)的制造人.本CTSO规定了燃油和滑油油量表为 获得批准和使用适用的CTSO标记进行标识所必须满足的最低性能 标准. 2.适用范围 本CTSO适用于自其生效之日起新提交的申请. a.以前版本的CTSO将不再有效.自本CTSO生效之日起,局 方不再受理按以前版本提交的申请.但如果生效之日后六个月内,局 方获知申请人在新版本生效前一直按照以前版本的最低性能标准进 行研制,则局方可能会接受申请. b.按以前版本CTSO获得CTSOA的燃油和滑油油量表可以按批 准时的规定继续制造. c.按本CTSO批准的燃油和滑油油量表,设计大改应获得CAAC 的批准.参见CCAR-21第21.313条. -1- CAAC CTSO-C55a 3.要求 在本CTSO生效之日或生效之后制造并欲使用本CTSO标记进行 标识的燃油油量表,应满足SAE航空航天标准AS405C《燃油和滑油 油量表最低性能标准》(2001.7),以及按本CTSO附录1所做的修正 和补充. a.功能 本CTSO标准适用于预期为燃油和滑油油量提供驾驶舱显示的 设备. b.失效状态类别 失效状态类别应依照安装燃油和滑油油量表的系统来确定.失效 状态类别应由安全性评估确定,作为安装批准的一部分工作内容.设 计燃油和滑油油量表,应至少等同于安装燃油和滑油油量表的系统失 效状态类别的设计保证等级. c.环境鉴定 应按照RTCA/DO-160E《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程序》 (2004.12.9)和SAE标准AS405C《燃油和滑油油量表最低性能标准》 (2001.7)第7节的内容对燃油和滑油油量表进行试验.本CTSO在 附录1中列出了用于这些试验的标准. d.软件鉴定 如果燃油和滑油油量表包含有数字计算机,则其软件开发应按 RTCA/DO-178B《机载系统和设备合格审定中的软件考虑》进行. e.电子硬件鉴定 .2- CAAC CTSO-C55a 如果燃油和滑油油量表包含复杂的可编程器件,硬件开发应按 FAAAC20-152和RTCA/D0-254《机载电子硬件的设计保证指南》进 行.硬件的DAL应与本CTSO第3.b段中的失效状态类别一致. f.偏离 如果采用替代或等效的符合性方法满足本CTSO规定的最低性 能要求的相关准则,申请人必须表明燃油流量表保持有等效的安全水 平.申请人在提交数据资料之前,应按照CCAR21.311条要求申请 偏离. 4.标记 a.每个燃油和滑油油量表至少应在一个主要部件上有永久清晰 的标记,标记应包括CCAR21.312条(四)款规定的信息. b.至少应在一个主要部件上有永久清晰的标记,标记应包括 SAE AS405C中3.2节规定的信息(除3.2.b节内容外),并包括下列 信息: (1)基本型号和精度类别,以及 (2)证明设备的液体. c.在以下部件上应有永久清晰的标记,标记至少包括制造人名 称、组件件号和CTSO号: (1)容易拆卸(无需手持工具)的部件; (2)每个可互换的元件; (3)设备中制造人确定的可互换的组件.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