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CTS0一C7d 日期:2011年9月,19日 局长授权 CAAC 批准: 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 本技术标准规定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 标准规定》(CCAR37)颁发.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是对用于民用航空器上的 某些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接受适航审查时,必须遵守的准则. 非稳定型磁航向仪(磁罗盘) 1.适用性 (1)最低性能标准本技术标准规定(CTSO)规定了非稳定型 磁航向仪(磁罗盘)为取得相应的CTSO标记所必须满足的最低性能 标准.在CTSO-C7d生效之日或生效之后制造并欲使用本CTSO标记进 行标识的非稳定型磁航向仪(磁罗盘)应满足SAE航空航天标准 AS398A《非稳定型磁航向仪(磁罗盘)》(1958年7月5日)1984年 10月重新确认. 例外: (i)不要求符合AS-398A的以下条款:3.1、3.1.1、3.1.2、3.2. (i)AS-398A中的第3条改为:“性能试验:下列试验(加上 制造人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应是决定是否符合本标准性能要求的依 据”. (2)环境标准采用SAE AS-398A的环境条件和试验程序. -1- CAAC CTSO-C7d 2.标记 除了按《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1)第 21.312条规定进行标记外,还应清晰永久地标出下列信息: 在主要设备部件上的零件号的标识应包括表明更改状况的方法. 3.资料要求 除了CCAR-21第21.310条(三)要求的资料外,申请人还应向 主审定部门提供下述资料: (1)使用说明及限制; (2)安装程序及限制; (3)适用于安装程序的原理图及接线图; (4)技术条件; (5)主要零部件目录(按零部件号); (6)环境试验确定的类别及鉴定试验报告; (7)铭牌图纸; (8)图样目录,列出了项目设计所必须的全部图样和工艺文件; (9)性能鉴定试验规范; (10)设备校准程序; (11)校正性维护/故障检修程序(CTS0批准后12个月内提交). 4.随设备一起提供的资料: CTSO制造商必须向该设备的使用人提供: (1)使用说明及限制; -2- CAAC CTSO-C7d (2)安装程序及限制; (3)适用于安装程序的原理图及接线图; (4)技术条件; (5)主要零部件目录(按零部件号); (6)环境试验确定的类别; (7)持续适航所必须的资料如:定期维护和校准说明书、履历 本、图解零件目录等. 5.参考文件的获得 (1)SAE-AS398A的副本可从以下地址邮购:400 Commonwealth Drive Warrendale PA15096.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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