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35.020 L07 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T0042—2013 民用航空信息系统数据交换与共享 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ivil aviation data exchange and sharing management 2013-03-13发布 2013-06-01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 MH/T0042—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用航空局人事科教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民航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批准立项. 本标准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宏宇、杜伟军、熊育婷、付宇. I MH/T0042—2013 民用航空信息系统数据交换与共享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航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与共享的范围和内容、数据表征、数据交换与共享的方式与 方法、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数据交换与共享data exchange and sharing 实现不同地域、不同计算机、不同软件的用户获取、交换非本机数据并进行各种操作、运算和分析 的过程. 2.2 数据标准化data standardization 按照预定的规程对需要共享的数据实施规范化管理的过程. 2.3 业务建模business modeling 描述民航各种业务所涉及的对象和要素、以及它们的属性、行为和彼此关系的软件模型和表达方法. 2.4 元数据meta data 描述信息系统数据交换与共享的基本数据单元,元数据定义应包含交换与共享的数据内容、数据类 型、传输方式、交换双方的身份信息认证信息、时间信息等. 3数据交换与共享的范围 任何通过身份鉴别、权限验证的民用航空行政管理机构、民航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机构和公众 均可进行数据交换和数据共享操作. 4数据交换与共享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