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35.240.60 V07 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MH/T0043.2—2014 电子杂费单 第二部分代理人 Electronic Miscellaneous Document- Part2:Agent 2014-12-03发布 2015-03-01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局 发布 MH/T0043.2—2014 目 次 前言 II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3 5数据保存.... .3 6技术要求, 4 7流程........ 附录A(规范性附录)电子杂费单结构矩阵表一一代理人信息12 附录B(资料性附录)票面.. 30 MH/T0043.2—2014 前 言 MH/T0043由三个部分组成: 一一航空公司; 一一代理人; 一一机场. 本部分为MH/T0043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人事教育司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批准立项. 本部分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赵桂红、吕明站、江红、王尧、马春芳、郭冰心. II ...